孩子已經兩個月大了,老婆卻狠心打掉孩子與我離婚,是我錯了嗎?

孩子已經兩個月大了,老婆卻狠心打掉孩子與我離婚,是我錯了嗎?

孩子都已經有兩個月了,老婆卻打掉了孩子和我離婚了,唉,當真是一言難盡呀。

我和老婆是經人介紹認識的,我們談了三個月的戀愛。

三個月期間,我每天接送她上下班,每天中午請她一起吃飯。雖然老婆脾氣比較大,在談戀愛的時候也挑過我好多毛病,但我們都遷就下來了。

三個月後我們訂婚了,兩家人一起吃了一頓飯,給了一萬塊錢訂婚禮金。

由於我家家庭條件不好,所以我就出海工作去了。

婚前差一點分手,畢竟馬上結婚了,一年前又訂了婚。

我們在快結婚的時候發生了關係,我發現她不是處女,因為我是初戀,還是處子身,所以難受了一段時間。她也知道了,就說你要嫌棄就別跟我結婚,沒有以前的我就沒有現在的我。

後來慢慢情緒緩和下來還是選擇和她結婚,因為我愛她,可是因為彩禮錢她特別不高興,說最少五萬,因為她認識的人沒有少於五萬的。

我一共就掙了10萬回來結婚,算了算,裝修房我爸媽出了一部分,剩下我收尾,傢俱家電,所有花銷全是我們家出,多給兩萬實在就不夠了。

孩子已經兩個月大了,老婆卻狠心打掉孩子與我離婚,是我錯了嗎?

好說歹說終於說動了她同意了,但在結婚後這就成了他們全家的詬病,只要一有矛盾,就拿彩禮說事兒。

唉,簡直是一言難盡呀。

婚後由於我家把所有錢全花進去了,結婚收的錢,走親戚的錢,全部給了我老婆拿著,我手裡一分錢都沒有了。馬上又面臨還房貸,老婆在幫著我還了幾個月之後開始不願意了,說誰家一結婚就沒有錢了啊。

於是我爸就借了一點錢幫我們還房貸。

這期間老婆懷孕了,結果胎停了,只好打掉孩子,沒辦法我只能接著出海去工作了。

這一走又是十個月,在這十個月裡,由於我大姐公婆在外省,離我們很遠,我爸媽有時候幫著我姐看看孩子(我們住在一個小區,前後樓)。我老婆就特被嫌棄大姐還有孩子,說我們家日子過得亂七八糟還有空幫著別人看孩子,為了這個事兒,每次跟我打電話就吵架,讓我把這個事情解決好。

父母也不肯低頭,說又沒有影響我們的生活,我不在家的日子裡這件事就是導火線。為此,父母和老婆處的特別不愉快,父母嫌棄我把所有工資全打給老婆,而我父母承擔家裡除了房貸以外的所有開銷(房貸是老婆主動說還的,讓我把工資全打給她,她來還)。

我爸在外地做白內障手術,我老婆一個電話也不打,更別說出點錢了。

讓我老婆在我爸出院時,開車去接一下也特別不高興,還在路上埋怨我媽,讓我媽以後有事兒提前說。

快到家的時候,她把我媽放在路邊就自己開車去上班了,讓我父母特別心寒。

所以因為種種矛盾惡性循環,老婆也特委屈,給我打電話也哭。

十個月之後,我回家了,本來心情特好,能見到日思夜想的老婆了,誰知道這才是悲劇的開始,坐了一夜的車,早上到家,睡了兩個小時就被老婆拉去孃家拆房子去了(之前老婆跟我說,我老丈人要把一個院子給我們,我老婆就想把院子裡的老房子拆了,蓋個樓房,我們出10萬,剩下的她爸借給我們)。

幹到第二天吃早飯,因為一點小矛盾老媽和老婆就吵了幾句,然後老婆就不願意了,說我像個外人一樣看著他們吵架,說我沒用,就要跟我離婚,當天鬧得特別兇。

孩子已經兩個月大了,老婆卻狠心打掉孩子與我離婚,是我錯了嗎?

後來以我和老婆住在樓房,我爸媽搬到平房去住收尾。

後來因為拆房子需要幹活,我和老婆就住在孃家,因為拆房子幹活方便。

一直一個月後,老婆懷孕了,她又想跟我爸媽住在一起,讓我去說。

住在孃家的一個月裡,我每天睡在汽車裡。把汽車開到工地,怕有人偷東西,早上5點起床幹活,幹到8點上班,一直到晚上八點下班,繼續去汽車裡睡覺。

根本沒有時間調節婆媳矛盾,老婆就抓住這一點,說我什麼事情都給她辦不了,堅決讓我媽給她讓步,還要把房子寫上她的名字(婚前男方買的)否則就打掉孩子離婚。

我媽不同意,她就打掉孩子跟我離婚,離婚協議裡她說房貸是她還的,總共還了一萬多,但房子升值了,所以房貸也升值了,要我給她5萬塊,包括打胎得錢。

我哭著求她,她不為所動,最後我答應了她所有條件,因為不想夫妻一場太難看。

我就想說,這一切真的是我沒用嗎?

這到底是誰對誰錯啊?

她說給我們家懷了孩子,我爸媽也不低頭,可那是我們兩個的孩子啊,你用自己孩子的性命去要挾作為條件,你怎麼忍心啊?

就算將來孩子生了,他知道了,他不會恨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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