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局發文讓班主任試喝學生營養奶,你怎麼看?

周業壽

5月18日安徽宿州市蕭縣教體局營養辦下發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學校(農村)和特殊教育學校的一則通知中說明:蕭縣部分學校供應的兩種品牌的學生奶,因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根據縣食藥局意見暫停使用並進行抽樣送檢,經檢測結果全部合格,經研究於5月28日恢復供奶。但在恢復供奶的同時,該通知還要求落實班主任“試喝制度”,即每個班級由供奶企業每天免費提供一盒學生奶,由班主任在學生喝奶前一個小時進行試喝,待班主任試喝後沒有發現異樣,確保安全後方可發給學生飲用。通知還強調,各學校要確保班主任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提高班主任工作責任心,如因班主任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後果的嚴肅處理。


這則通知被傳到網上後引發了網友激烈的討論,今日相關部門已經撤回了該通知。


對於這個通知,首先相關部門的做法涉嫌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刑法》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學生的食品安全負責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相關部門明顯把力氣用錯了地方。保證奶源的安全,難道不是應該在招標,檢疫,運輸存儲等環節下大力氣嗎?怎麼會無視這些風險源頭,而是通過老師來以身試奶?當學生飲用的牛奶出現質量問題,需要擔責的是生產企業,經銷商,學校負責招標和採購的相關部門及責任人,同時教育部門也負有行政責任,但是這些責任和風險不應該轉嫁給班主任老師,這無疑是十分荒謬的舉措!


重視教育關愛學生的第一步應該是尊重教師,他們才是教育的實施者,如果對於他們都缺乏基本的尊重和關懷,又怎麼要求老師們關愛學生呢?


愛陪娃的熊叔

這個事情過去幾天了,事情源於一則通知。該縣一批牛奶因疑似存在安全問題,為了保證學生喝到健康安全的牛奶,該縣教體局發文要求班主任每天提前一小時試喝牛奶,以檢查牛奶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有破損問題等,確保安全後才發給學生飲用。若班主任不按要求將被嚴肅處理。

後來此制度因班主任反對而停止。我也是一位連續當了18年班主任的老師,看到這則班主任試喝牛奶的新聞,心裡真是拔涼拔涼的,談幾點自己的看法:

1,“班主任試喝牛奶制度"不僅令班主任反對,相信這個學校的許多學生家長也是反對的,因為這不僅不合乎規矩,也不符合人之常理。檢驗牛奶是否合格的應當是科學機構,不應當是班主任老師。

2,我當班主任十八年了,深知班主任的辛苦和不易,壓力和負重。給班主任減負,善待班主任,就是善待每個孩子。班主任是學校教育中最重要的群體,沒有之一,真的要關心班主任,善待班主任。



3,每個規定的出臺,都要仔細考量,要換個角度考慮問題,要有同理心。如果牛奶真有安全隱患,就應當不給學生飲用,而不應由老師來驗證安全。(配圖東方lC)


途蟲的百味人生

“落實班主任試喝制度,每個班級由供奶企業每天免費提供一盒學生奶,由班主任在學生喝奶前一個小時進行試喝,在試喝的同時檢查所發給該班的學生奶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破損或脹飽等問題,待班主任試喝後沒有發生異樣,確保安全後方可發給學生飲用。”

發生這樣的事,我無話可說,只能“呵呵”了!為什麼?因為在教師身上發生奇葩的事情太多了,見怪不怪,不足為奇。

不知道從何時起,也不知道什麼原因,當下的教師彷彿成了“過街老鼠”和眾矢之的。任何人都可以對你指手畫腳,任何人都可以對你發號施令。教師的權益、人格、名譽和地位自不必說了。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你必須絕對服從;學生家長的建議你必須慎之又慎;甚至於學生有些不合理的要求,你都不能輕而易舉地拒絕……

言歸正傳,教體局發文讓班主任試喝學生營養奶,在下發這個文件之前,有沒有經過充分調研,有沒有經過開會討論,有沒有考慮到教師的人格權利和人身自由……如果學生營養奶有問題的話,怎麼會出廠的呢?如果班主任試喝出現問題,誰又來承擔這個責任呢?教師出現健康問題,難道不耽誤學生的學習嗎?學生家長會願意嗎?……

當然,關心學生、愛護學生是每位教師義不容辭的責任,或許教體局的出發點是好的,是出於對下一代的關心愛護。但是在正式下發文件之前,最好還是做個全面考慮比較好,這樣才會使得大家都滿意。

關心教師,愛護學生,重視教育,是“三位一體”的,不能厚此薄彼,但願從今以後重塑教師形象,把尊師重教落到實處。


午夜驚鴻

教育的事,他們愛咋咋地。

如果還嫌這鍋粥亂(爛)的不夠,誰都可以隨便加上一把火。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誰在禍害孩子,就是在撲滅民族的希望。

禍害孩子,缺的是八輩德,乾的是斷子絕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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