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8歲高中男生救落水同班女生,女生被救而自己不幸遇難,遇類似事該怎麼處理?

檸檬185286381

這個男孩的行為當然值得讓人讚揚,甚至應該以見義勇為給予其家屬應有的獎勵和榮耀,只可惜人死不能復生。

每次看見這樣的新聞,我其實都非常想質問那些在水邊玩的人。

為什麼,為什麼一到夏天就有人溺水,這麼大的年齡了,就不可以離危險的地方遠點嗎?非要去水邊玩,然後別人現在因為救你犧牲了,我真的希望你內心最後感到內疚和自責。

圖片是事發地,看看這水流,多麼湍急和危險。

而即使這樣的狀況,我們的救人英雄可以說毫不猶豫的下去救人


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這個孩子才18歲,花一樣的年齡,本有足夠美好的未來,卻因為救你犧牲了,這是多麼讓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本次事故,組織去玩水的人,可能需給付一定的責任,那個被救的人,也有法律上的補償義務,如果事發地有管理的疏漏,比如沒有警示標語,也會承擔一定的責任。

最後我想說,不要輕易的衝動救人,這麼說也許很多人會覺得冷酷。

但是我依然想說,保護好自己是最重要的事情,這並不是自私。

相信少年當時是懂游泳本著好心救人,但是溺水的人往往會不斷撲騰,其實很多會游泳的人也不好救上來。



因此救人其實很需要專業技能,比如不要一定靠近落水者,需要從背後抓住落水者往外拖。這也是為了怕落水者把救人者連帶出現意外。

希望這樣的事故真的不要再發生了,夏天玩水一定要注意安全,儘量遠離危險地帶,不能以僥倖的心態去玩。我們都會以為意外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人的生命豈能交給運氣?


廖彩琳律師

年輕生命的消逝令人痛心!英雄,這個詞,來的太快太重,讓你受傷太深。你成為榮者,卻再也無法歸來。


青山不語,蒼天含淚。5月23日下午,景德鎮市殯儀館服務中心悼念廳,鮮花叢中,躺著一位年僅18歲的男孩.今天,讓我們懷著十分沉痛的心情悼念見義勇為小英雄王奧斌。

回顧當時救人的情況:


5月19日是星期六,當天下午,浮樑一中高二(12)班8位同學相約來到昌江百里風光帶龍湖灣遊玩。17時30分許,一位姓汪的 同學在昌江河邊三賢湖出水口處,不慎失足被大水衝進了昌江河裡。看到同學落水,王奧斌來不及多想,立即脫掉衣服和鞋子,奮不顧身跳入河中進行施救。由於水深河寬,加上三賢湖出水的衝擊,汪同學離河岸很遠,又不會游泳,情況十分危急。王奧斌奮力地游到同學身邊,用雙手託舉著她,向岸邊游來。眼看離岸越來越近,可王奧斌由於體力消耗過大,漸漸不支,有幾次已沉下水去,可憑著不放棄救人的信念,他咬著牙又將汪同學託舉著頂出水面。

在那個汪同學落水之時,岸上其他同學有的趕緊打“110”、“119”等電話求救,有的就大聲向遠處人群呼救。有一群人正在不遠處拍婚紗照,聽到呼救聲急忙趕過來幫忙。新郎看到浮在水面的汪同學,二話沒說,跳進水裡把汪同學救了上來,可回頭再也找不到王奧斌了。

到第二天中午13時30分左右,才發現遺體並打撈上岸。王奧斌同學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還始終託舉著落水的同學,這是何等的慷慨無私!

夏天到了,學生涉水、游泳行為增多,各地連續發生多名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一條條年輕生命的消逝,令人十分痛心。據統計:溺水是各區域兒童和青年的十大主要死因之一。每年有37.2萬人溺水身亡,全球半數以上溺水死亡者不超過25歲!而我國每年有近5萬名0到14歲兒童死於意外傷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兒童高達2萬名,而同期死於交通事故的兒童為3000多名。可以說,溺水風險猛於車禍!

如何避免悲劇發生?“防溺水”知識希望大家永遠用不到,但這節必修課每個人都應該補上!遇到有人溺水,如何處理?


1、會游泳≠會救人。

首先,我們需要明白並不是所有會游泳的人就一定會救人,這兩者是不能畫上等號的。

救溺水者不僅需要體能更需要技巧,因為人在水下失去控制的剎那都會不由自主地緊張,這時他們會將能抓住的一切都當做救命稻草死死抓住不放。

所以當我們應當先冷靜下來觀察周圍的環境,大聲呼救,吸引他人的注意,最好能在大家的合力幫助之下將人救出。

2、如果周圍沒有人?

如果周圍沒有人,就要觀察一下有沒有竹竿、繩子、樹枝等較長的物體,也可以將皮帶或者是衣服、褲子打結拼起來變成一條繩子,然後拋給溺水者,讓他們拉住另一端將他們拖上岸。

只要我們能用其他方法將溺水者拖上岸,就能儘量避免下水。

3、情況危急,不得不下水救人時?

當情況非常危急且上述兩種方式都無法實現,不得不下水救人時,那麼請記住下水之後,一定要從背後接近溺水者,抓住溺水者的下巴,用手肘夾住溺水者的肩膀。

這是為了防止溺水者在水中張皇失措的時候會死死的纏住你不放,拽著你往下沉,這都是溺水者的本能反應,卻可能使施救者力不從心,最終救人不成反而陪上性命。


如果我們平時多儲備一些救人和自救的知識,就能在災害來時,少受一點傷害,多一分生的希望。向小英雄致敬,也希望悲劇不再重演!


江南都市報

王奧斌的行為構成見義勇為,女生的家長應當對其家人進行經濟上的補償

在本案中,王奧斌無私救助女生的行為,已經構成法律意義上的見義勇為,除了政府應當給予相應獎勵,對於被救女生以及她的家長來說,他們屬於受益人,因此對於王奧斌的家人來說,有權要求被救女生的家屬對其死亡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上的補償,在這裡,也希望被救女生的家屬能夠主動給予補償,這樣才不會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為何中小學溺亡事故頻頻發生?

首先,在這個事故里,毫無疑問這些下海遊玩的學生及其監護人要負第一責任,孩子貪玩的天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的缺乏以及父母作為監護人的監管不到位,讓孩子到江邊遊玩,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其次,學校的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溺亡事故的發生都是學生在上課期間偷偷溜出去游泳,結果班主任放之任之,沒有及時發現逃課的學生或者發現也不通知家屬,結果導致悲劇的發生。當然在本案中我認為學校是沒有責任的,因為5月19日是星期六,此時孩子都放學回家,應該由父母監管,因此本案最大的責任還是孩子的父母。

我們要如何才能防止這類的悲劇發生?

每年的夏天都是溺亡事故發生的重災區,發生事故的地點一般在於水庫、江邊、海邊,要防止此類悲劇,雖然要加強水庫、江河的管理措施,不讓中小學生靠近,但是這畢竟是治標不治本,究其原因,要注意以下幾點:

1、家長應當時常灌輸孩子安全意識、學校應當加強安全教育,讓孩子知道沒有大人在身邊,絕對不可私自下水游泳;同時也要教會孩子在溺水之後如何進行自救的知識,學校要開展類似的課程。

2、其次對於有條件的家屬,最好能教會孩子游泳;孩子夏天如果想游泳,要避開這些設施不夠完善的野外池塘、河流等危險場所,儘量選擇救生人員及設施相對完善的室內游泳場所。

3、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家長一定不能粗心大意,不要放任孩子到處遊玩,即使不能時刻跟在孩子身邊,也要提醒十二分精神,當孩子靠近江邊等危險區域時,一定要嚴厲制止。


李欽宇

男孩的這一舉動讓很多人痛苦。

這樣的行為,是不提倡的。

在學校,經常強調,遇到有人落水不是自己孤身一人就去救助。而是應該呼救,報警。

男孩的死,很沉痛。女孩一家會有遺憾,會有愧疚。活著不會很開心,不會忘記。

男孩一家很悲痛,甚至可能會將悲痛轉化為對女孩的恨。

如果女孩不落水,男孩就不會出事。

最最痛的是男孩是因為善良,救人失去了生命,在最耀眼的年齡。

人能接受惡帶來的懲罰,卻很難接受善帶來的傷害。

願一切安好!


誤解無解悟解無界

如果我是那個被救的女生一定給那個男生的父母當乾女經常照看雙老,盡他們兒子沒能盡到的義務,但是我想男孩爹媽才不想看到這個女生。

說句實話,對於這類事情,應該求救不應該這樣。如果這樣做了我覺得這位女生應該要發自內心的對男同學的家人。

一個有愛心的人,一個讓人敬珮,捨命救人的年輕人!你的事蹟永留在人們的記憶中!救落水之人,千萬不讓它抓住你,在他狂抓你的時候,你要保時清醒,把被救者臉面朝上,施救者在側面,右手抻直掛於溺水者液窩下,左手奮為撥水,雙腳往後登,直往岸邊裡遊。溺水者初落水時,其意識非常狂亂,如若被他一下抓到,趕緊扒開其手,不然,連施救者也被溺水而亡!

你離她一米遠潛下水底把她的腳頂上水面,這樣就沒出什麼事得了,最好有一條繩子打好結,然後用木棍把繩子給她抓住,這樣就可以把她拉出來了。

都確保不了自身安全而去救別人,精神可佳,但不提倡,你成了英雄,你父母卻要在痛苦中度過餘生。小英雄一路走好!


笑搞


顧小毛1

類似這樣的事件,婁見不鮮,也許是事世造英雄。不過話又說回來。救人要講究方法,被搶救者,求生慾望好強,見有人來救,驚方失措,互相抓住,這樣很容易造成搶求者死亡。方法是:從背後抓住弱水者的衣領,往淺水的地方拖,這樣既救人,又不傷害自己,又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犧牲。兩全其美,真好。


爽爽勇

江西18歲高中男生救落水同班女生,女生被救而自己不幸遇難。

當我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心情無比是沉痛,花一樣的年紀,花一樣的青春,為了救人丟失了自己的性命,而且給這家庭帶來了無比疼痛的悲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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