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非夢76637233
買賣不破租賃是這種情況下適用最多的辦法
租賃房屋發生買賣時,承租人對該房屋使用權不會因該房屋的買賣而受影響,買受人(新房主)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也就是說租賃權大於買賣權,新房主只有租賃合同到期時才可進駐該房屋。
對於這點《合同法》第229條有確定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也有專項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但也有幾種情況例外,如該房產被認定為贓物的。房屋在出租前已進行抵押的。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為逃避查封罰沒等情況,故意簽訂假租房合同的,這些都不在買賣不破租賃的執行範圍內。
對於題主的實際情況,房東如無其他違法情況,只是單純的房屋買賣要求騰房,相關的損失(裝修費用,租金損失,經濟業務等)是否需要賠償呢。如房主未按合同執行,未提前書面告知承租人的,對承租人的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已告知承租人,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協商不成承租人可要求新房主,繼續履行原房主簽訂的租賃合同,直至期滿。在實際實踐中,多以原房主折價賠償協商和解居多,畢竟耗下去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小夥子1983
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其實可以不必擔心,因為法律上有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即,如果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新的房主,而房屋租賃期又沒有到期的情況下,新的房主有義務繼續出租房屋,而不能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所以承租人可以繼續承租,而不用管房東更換成誰,只是交租金的時候,需要交給新房東而已。
當然,如果因為出租人因賣房,給承租人造成損失,或者因為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追究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北京任麗麗律師
如果題主不想買這個房子,則可以繼續租住至5年期滿。如果房東包括新房東要解除這個合同,則題主可以要求賠償。
1,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房東要賣房子的,房客有優先購買權。就是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所租住的房子。
2,如果題主不願購買這個房子的,原5年期租房合同對新房東繼續有效。新房東須繼續履行這個租房合同。這個就是買賣不破租賃。
3,因為買賣不破租賃,所以題主有權繼續租住這個房子,至5年期滿。
4,如果房東強行解除租房合同,題主可請求賠償,包括返還多付的租金,以重新訂立租房合同時所增加的租金或者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以上分析供參考。
(網絡圖片,特別說明)
@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首先要確定的是,你是否簽訂的是固定期限的合同,即在合同中已明確說明了租房的起止時間和期限
如果你不願意搬出來,那麼就出示合同,並要求按照合同租期執行。如果想重新找房子,就要求房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退還全部租金外還要賠償相應的損失,否則就報警。哪怕簽訂的是固定期限的合同,其實雙方也可以協商解決或以支付違約金的方式解除合同,這個就要看房東的態度怎麼樣了。
《合同法》實際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而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因此,簽了租房合同且有明確期限的情況下,如果房東違約且不肯賠償的,即可尋找專業律師進行協助。
關中麥客
徐小子侃球
簽訂了五年的合同,但是合同上規定了違約後果了嗎?
當今中國對租房這一塊是沒有一定具體的法律規定的,所以回去看看合同再決定!
點關注,需要幫忙的儘管說,能力之內,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