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假駕照糊弄交警,也是太天真

2018年5月15日8時24分許,曲勝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鄭鵬飛帶領中隊輔警在勝境關交警執法站例行執勤檢查,在對一輛車牌號雲D97***的別克牌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員所出示的駕駛證質地、顏色、字體、行間距、防偽標識等多處存在問題,與正規駕駛證有明顯出入,經驗豐富的民警判斷該駕駛人可能使用假證。

想用假駕照糊弄交警,也是太天真

想用假駕照糊弄交警,也是太天真

為進一步確認證件的真偽,民警將駕駛員帶回中隊,網上調取駕駛員相關信息進行比對。經查詢,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證,其出示的駕駛證系偽造的駕駛證。事實面前,駕駛人對其使用假證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想用假駕照糊弄交警,也是太天真

大隊民警耐心向其講解相關法律規定和使用假證的嚴重後果,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依法對駕駛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收繳了其持有的偽造證件。

想用假駕照糊弄交警,也是太天真

法律助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論是自己偽造、變造駕駛證,還是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都要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其中,偽造、變造駕駛證構成犯罪的,將按照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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