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知名作家抄袭事件屡见不鲜,为什么少有原创作家起诉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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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小。

现在的抄袭,已经很少见到那种原封不动整段照搬的copy了,更多的是通过抄袭经典情节、典型桥段,或者对于某个片段的改写(也就是所谓的“洗稿”)。因此,要证明抄袭,原告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原作和抄袭作进行逐一比对分析。要注意,出于证明力的考量,这种比对分析,往往不能由原告方自行完成,需要去聘请中立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者知名专家出具鉴定报告或专家意见书,这是一块很大的成本。

而要证明被告的获益也不容易,抄袭作品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印了几册书?拍了几部戏?被告分得多少收益?这些问题都需要原告一个个去调查取证,但这些问题相关的证据往往都掌握在被告方及其利益相关者(如出版社、中介公司等)手中,原告想要获得证据的难度可想而知。

对了,以上还只是针对文字作品而言,如果被抄袭的是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则相关证明的难度更可能呈几何倍数增长。

以上还没有计算原告方需要先期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费用。而且,由于举证难度高,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很多律师都不愿意接知识产权维权案子。

最后,就算原告方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啃下了这几块硬骨头,拿到了胜诉的判决,能够获得多少赔偿呢?当年的郭敬明抄袭事件,法院判决赔偿20万元,但郭敬明不仅至今未向原作者道歉,甚至还一路走红,而至今仍有郭的粉丝骂原作者庄羽碰瓷蹭热点;于正抄袭琼瑶,法院判决赔偿500万元,看似不少,然而《宫锁连城》的发行收益接近一个亿,并且案件拖了整整19个月,试问有多少原告能够熬得起?至于最近的《三生三世》、《甄嬛传》、《锦绣未央》、《楚乔传》等一系列大热IP网剧涉嫌抄袭案等等,都是拖了一两年年仍未有定论的。

综上,知识产权维权的成本高、收益低,是目前原作者们不愿意动用法律武器的最主要原因,这种不正常的现状迫切需要法律人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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