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那些沒飯吃的年月嗎?當真字字心酸啊!

來稿/王書敬

單位/淄博職業學院 稷下研究院

以乞討為生的人統稱為乞丐,俗稱“要飯的”,或者“叫花子(叫化子)”,是以乞討求食謀生的一個特殊群體。乞討似乎有著悠久的歷史,大概應與人類社會相生相伴,沿襲至今而不絕。

還記得那些沒飯吃的年月嗎?當真字字心酸啊!

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魯中山區的鄉村,不乏要飯的乞丐。

要飯的一般都蓬頭垢面、衣著破舊。分析原因,可能是真窮,缺衣少穿嘛,要不誰會出來要飯?或者刻意為之,如果梳洗打扮穿戴整齊了那是去走親戚,誰還會可憐你、打發你呢?孟子說過“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魯中鄉民更是普遍淳樸善良,看到要飯的破衣爛衫的樣子,同情之心油然而生,都會多少打發一些,實在沒有吃的,有時會打發幾頁地瓜幹啥的。魯中淄博方言把這種同情憐憫叫做怪“憳見(Tan Jan)”人,這“憳見”的“憳”是很古老的漢字,跟現代漢語中的“忐”意思相近。由此可見,要飯的、同情、打發要飯的歷史恐怕要追溯到倉頡造字時期了。

要飯的一般手裡面都拿一根棍子。魯中地區管這根棍子叫做“扒棍”,作用主要是打狗,其次兼做柺杖。所謂“狗眼看人低”,越是看家嚴的好狗,見到要飯的就叫得越兇,甚至惡狠狠地撲上去撕咬。即便手裡面拿著“扒棍”,有時也見要飯的被咬得皮破血流;可同樣是陌生人,要是衣著考究、挺胸腆肚的鄉鎮幹部來村裡,狗不但不咬,還會搖頭擺尾極盡奴顏卑骨之能事呢。不知有無這方面的研究,究竟狗如何學會這般勢利眼,這般嫌貧愛富,這應該是個不錯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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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飯的以中老年人為主。不知是因為中老年人更容易要到飯,還是不捨得讓年幼的孩子去,事實上,小孩子要飯可能收穫更大些。有時遇到十來歲的孩子,進門就清脆地喊“大娘,打發點啥吃”。母親就紅了眼圈兒,一邊說著“這麼小的孩子怎麼’割捨’(捨得)的”,一邊拿出煎餅、窩窩放到小孩子的籃子裡,往往比打發成年人的要多。還有十七八的大姑娘出來要飯,那是真窮得沒有辦法了。要著要著,便有人從中撮合,嫁給村裡的光棍漢或者有些殘疾的人了。畢竟填飽肚子活命是最要緊的事,感情的事等以後再說吧。

老吳家秀雲姐是老大,下面兄弟姊妹多,七八張嘴等著吃飯,秀雲姐就特別苦。一大早挑一包豆腐轉著村去賣,到中午了餓的眼冒金星,就去人家要飯。人家給她說個婆家,自己倒是找到吃飯的地方了,可小兄妹們怎麼辦?就這樣一直熬成了老姑娘,兄妹大多成家了,她才嫁人。人們只會笑話“大姑娘要飯——死心眼兒”,卻不能體會這死心眼兒的秀雲姐的酸楚與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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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飯的一般提著個籃子,籃子裡有時還放一個豁邊裂紋的粗瓷碗。籃子用來盛乾的,碗用來盛稀的,打發啥要啥,畢竟不能“要飯的嫌飯凉”。腰後面還繫著一個盛化肥的尼龍袋子,籃子裡盛不下了就倒進袋子裡。晚上睡覺是個問題,找到麥場屋子或者破廟最好,能遮風躲雨,實在找不到,就在人家大門底下或者柴火垛裡“崴塊”一宿。第二天起來自然是沒條件洗手洗臉的,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因此要飯的滿臉黢黑,一身酸臭,頭髮上還有麥穰是很自然的事情。

要飯有“文乞”,也有“惡乞”。所謂“文乞”,是指要飯時,態度謙卑,語言柔和,乞討嘛,就得放得下架子,人家不給或者“呲噠”幾句,得受、得忍。畢竟那時候誰家的糧食也不寬裕,也不見得每天都有好心情,挨點白眼,受點數落算得了什麼?多央求幾句,多訴訴自己的痛苦不易,以期能要到飯,這是“文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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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較為少見,那就是“惡乞”。進門後要麼是不說話,要不就生硬、蠻橫的喊一聲“來要飯的了!”如果不給或者給的少、給得次,那就直愣愣地站在院子裡不走。莫言的一篇小說對此曾有記述,說好不容易吃頓餃子,趕上要飯的來了,非要吃餃子不可,還振振有詞“我這麼大年紀了,你們吃餃子,卻打發我窩窩頭,你們的心真狠。”這應該是“惡乞”的典範了,有很強的道德綁架的味道,簡直是“我窮我有理,我窮我怕誰!”要知道那個時代,普通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幾頓餃子,而且不能照飽吃,要就著煎餅、窩頭,你要我把稀罕得不行的餃子讓給你吃,我去啃窩頭,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啊!

要飯的如果想吃到餃子,最好等到過年的那幾天,家家戶戶都包餃子,過年凡事都圖喜慶、吉利,來了要飯的也說成“財神來了”,大多會通快地打發半碗。萊蕪等地年五更裡還有燒紙祭奠的習俗,石磨也要受祭拜的,會在磨眼裡放幾個餃子,犒勞石磨一年來為家人吃食所付出的辛勞,這餃子一般是給要飯的準備的,叫做“掏磨眼兒”。記憶中“掏磨眼兒”的掏到一大尼龍袋子水餃,臉上滿是舒展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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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飯的也有尊嚴,不能肆意踐踏。古人說過“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說的就是這個理。更有心性高傲者,別說是“蹴爾與之”,你就是語氣神態稍微“傲嬌“一點,他那裡也受不了。據《禮記.檀弓》記載,齊國發生了嚴重的饑荒。貴族黔敖在路邊準備好飯食,以供路過飢餓的人來吃。有個人用衣袖蒙著臉,腳步拖拉,兩眼昏昏無神地走來。黔敖左手端著食物,右手端著湯,說道:“喂!來吃吧!”那個饑民抬起頭看著他,說:“我正因為不吃別人施捨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他仍然不吃,最終餓死了。曾子聽到這件事後說:“恐怕不用這樣吧!黔敖無禮呼喚時,當然可以拒絕,但他道歉之後,就可以去吃。”

對此,老百姓則說得更加直白:“插上大門X要飯的——你別侮辱窮人”。小時候見過一家人,硬說是要飯的偷了他們的東西,兄弟倆個輪番打那個要飯的。當時特別氣憤,無奈年幼力小,無法主持公道。後來這家人的結局也不是很好,大概這就是善惡相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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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飯的經歷不需忌諱。要飯的老祖宗範丹是個重量級人物,跟孔子還有約定呢!因此讀書人遇見要飯的即便不能相助,也絕不能輕視譏諷,因為那是文聖欠下的賬。大名鼎鼎的伍子胥曾在蘇州要過飯,被後人尊為“丐頭”;朱元璋也曾經要過飯,開創了大明王朝;洪七公、武狀元蘇乞兒都要過飯、﹍﹍有一同學小時候要過飯,現於京都謀事,手下幾百人,業內頗有影響。此君之所以在我等一眾中脫穎而出,大概得益於童年這段不幸經歷的磨礪吧?

梁實秋說過,貧窮不是罪惡,但也不是什麼美德,不值得自傲,更不足以傲人。因生活所迫去要飯不丟人。老父親1937年生人,正趕上“打仗”年代,兄妹幾個在家餓得哭,沒辦法。爺爺去世得早,他作為老大當然要出去要飯,不然一家人都活不下來。然而要飯畢竟是放下尊嚴去乞討的事情,但凡能自給,還是要靠自己勞動得食。1983左右,魯中農村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包產到戶,農民迅速解決了吃飯問題,要飯的頓時幾乎絕跡了。極特殊情況下,村裡來個要飯的,村民也會打發飯食,但卻很瞧不起,經常背後戳要飯的脊樑骨:“這樣的年成出來要飯,真是沒有料(不爭氣)”進入新世紀以來,人民的生活水平如芝麻開花,家家跨溫飽入小康奔富裕,天天想的是如何減肥降脂,這要飯的行當怕是要進入歷史博物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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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件事接受起來很困難。過去要飯的穿著不合體的衣服,破著洞、露著縫,凍著胳膊腿兒,實在是不得已。可現在的年輕人,幾千塊錢的牛仔褲,非得在膝蓋大腿處割上幾個洞,說這叫“乞丐裝”,是最潮最酷的穿法。大冬天的,要穿短褲子或者把褲腳挽起來,露出腳踝,自己覺得“齁帥齁帥”的,大概是帥在“裝乞丐”吧?不知道這樣的打扮讓農村的狗看見了,會不會撲上去把他撕成個“真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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