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司在廣告中承諾的是否有效?

現實生活中,人們都十分渴望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因此他們對於購房懷有很大的興趣,對此,許多人會有這樣一個問題,房產公司在廣告中承諾的是否有效?

房產公司在廣告中承諾的是否有效?

北京市博道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一、樓房天台的產權歸誰

我國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樓宇天台的產權歸屬問題,但依據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相關原理來分析,樓宇天台不應該屬於某個或是某部分業主所有,而應當屬於整棟樓宇全體所有權人或是使用人共同所有和使用。商品房的開發商若將其贈送給個別購房者,則構成了對其他購房者天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侵害。

北京市博道律師事務所:成立於2003年,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務機構。致力於商務法律服務,秉承“專業-專心-專注”的理念,為當事人排憂解難,挽回巨大損失。

二、房產公司在廣告中承諾的有效嗎

房產公司在廣告中承諾的是否有效?

北京市博道律師事務所補充:

三、如何看待房產銷售廣告

對於這些廣告內容應當區別情況來對待。如果其確實關係到房屋質量、價格、位置等重要方面,並且確實是這些方面對購房者最終做出購買決定起著極大作用,則即使這些廣告內容沒有被歸為合同條款,發展商也應當承擔契約前義務“,有責任兌現這些廣告許諾。然而,如果某些廣告內容確屬發展商宣傳所需的誇張性語言,目的是為了引起注意、製造聲勢,並且難以有明確的質量指標,如”理想居所“、”置業首選之地“之類的措辭,則這屬於正常的廣告宣傳所必需的,不構成廣告許諾,發展商無需為此承擔責任。

根據上文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倘若房產公司在廣告中作出的承諾是具體明確的,同時對購房者簽訂合同等等有很大影響的話,就可以將承諾視為購房合同的內容,因此是有效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