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人共有房可以被執行嗎?

聖佳煒

兩人以上共有房屋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的。

法院強制執行時,先對共有房屋進行評估拍賣,以被執行人共有份額對應的售房款來清償債務,剩餘售房款支付給其餘共有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之規定,法院執行被執行人與案外人共有房屋,先查封被執行人與案外人共有房屋,然後組織當事人進行協議分割或析產訴訟,分割後再進行執行。

實踐中,被執行人之外的共有人可能居住在共有房屋內且該房屋為其唯一住房,法院直接拍賣需要騰退房屋。騰退房屋中居住人如果沒有妥善安置,會造成社會惡劣影響,法院因為維穩需要,一般不會強制騰退有人正居住的被執行人與案外人共有房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