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考古研究,涿鹿之戰發生在6000年前!

古代族系與考古學文化存在一定的對應關係,這已被夏商周考古學的卓越研究成果所證實。而由已經證實的族系和考古學文化分別前溯,就有可能弄清涿鹿之戰這樣一個傳說時期重大事件的真實原委,並進而極大地豐富其內涵。這裡我們首先從對黃帝、炎帝、蚩尤、少昊所大致對應的考古學文化的推測開始。應當說明的是,關於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分期,本文采用嚴文明先生的劃分方案。

經過考古研究,涿鹿之戰發生在6000年前!

探討黃帝的文化,需以對夏文化的認定作為基礎。以豫西為分佈中心的二里頭文化總體上屬夏文化無疑,具體當屬少康中興之後的晚期文化;此前的王灣三期文化後期為早期夏文化。由此前溯,王灣三期文化前期及其前身谷水河類型就屬於先夏文化的範疇。又因為谷水河類型主要是廟底溝二期類型東向推移的結果,故以晉西南(包括黃河南岸的靈寶、陝縣一帶)為中心的廟底溝二期類型應當是最早的先夏文化,而黃帝文化就只能在此以前,這是其一;但在龍山時代前夕(公元前2600年左右),臨汾盆地的廟底溝二期類型末期遺存,卻被包含大量大汶口文化等東方因素的陶寺類型代替;龍山前後期之交(公元前2200年左右),陶寺類型又被包含大量老虎山文化因素的陶寺晚期類型代替。前後兩次大的變動,與發生在晉西南的“唐伐西夏和稷放丹朱”事件應分別有對應關係。那麼分佈在晉中、冀西北、內蒙古中南部和陝北這一北方地區的老虎山文化就可能是后稷所代表的最早的姬周文化,晉西南的陶寺晚期類型是稍晚的姬周文化,這是其二。由上述兩點再向前追溯淵源,廟底溝二期類型之前為西王類型(仰韶三期)-->廟底溝類型(仰韶二期);老虎山文化之前則一分為二:在內蒙古中南部為阿善三期類型(廟底溝二期)-->海生不浪類型(仰韶三期)-->白泥窯子類型(仰韶二期),在晉中為白燕類型(廟底溝二期)-->義井類型(仰韶三期)-->白泥窯子類型(仰韶二期)。那麼與黃帝聯繫的有可能為其中的哪種(些)類型呢?仰韶三期時的西王類型、義井類型和海生不浪類型地方特徵明顯,實在難分軒輊,對外影響有限,這與關於黃帝的記載相差甚大;而仰韶二期時雖也分為廟底溝類型和白泥窯子類型,但後者實際上是前者向北擴張的結果,彼此面貌差別不大,正與黃帝時以晉西南為中心和冀州以山西為根本的情況吻合。值得注意的是,在與晉西南隔河相望的河南靈寶鑄鼎塬一帶,發現了北陽平等面積近百萬平方米的大型聚落,與當時的黃河、長江流域一般聚落為幾萬平方米的情況形成鮮明對照,這為黃帝以晉西南(及其附近)為中心的說法增添了強有力的證據。說明當時地區間發展水平已有明顯的高下之別,聚落間地位的差異也日益顯著。然則廟底溝類型為黃帝族系的主要文化遺存,幾乎可成定論。

炎帝的興盛時代早於黃帝,則其早期階段的文化自然就應早於廟底溝類型;而炎帝的中心地域渭河(包括漢水)上游寶雞一帶,恰好是屬仰韶文化一期的半坡類型的發源地,則炎帝與半坡類型就應存在對應關係。半坡類型已進入新石器時代晚期(約公元前5000~前4000年),聚落內部結構井然有序,反映了社會管理功能的加強,給個人發揮其才能提供了更為廣闊的舞臺,但貧富分化尚不十分明顯。

蚩尤文化可從兩條途徑探索。由於蚩尤與炎帝同時,因此,分佈在河北一帶所謂蚩尤故地的與半坡類型同時的仰韶文化後崗類型,自然就可能是蚩尤族系的文化遺存,這是其一;據俞偉超先生推測,以江漢平原為分佈中心的屈家嶺-石家河文化為三苗的文化,而通過“禹徵三苗”在考古學上的明顯反映,又可進一步證明此點。屈家嶺文化最初由分佈於江漢東部地區的油子嶺一期一類遺存發展而來大概不成問題。而後者實際上是在鍾祥邊畈早期一類遺存的基礎上,融合了大量大溪文化因素而形成。非常有趣的是,與邊畈早期一類遺存最近似的遺存竟是仰韶文化的後崗類型,故前者極可能是後崗類型的人們南向移居的結果。這與關於黎苗集團南遷的傳說相吻合,這是其二。和半坡類型一樣,後崗類型雖未出現顯著的貧富分化,但與宗教等相聯繫的個人地位的差別已開始明顯表現出來。

經過考古研究,涿鹿之戰發生在6000年前!

少昊的文化也可從兩條途徑探索。由於少昊與蚩尤大致同時,因此,分佈在山東一帶所謂少昊故地的與後崗類型同時的北辛文化,至少就應當是少昊族系的文化遺存,這是其一;嚴文明先生從周代山東半島的東夷遺蹟,經商代珍珠門文化、夏代嶽石文化,一直追溯到新石器時代,認為從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到龍山文化的整個時期,都應屬於東夷遠古文化的系統。王迅對此有更為詳備的論述,並進而推測少昊族系屬於大汶口文化。但大汶口文化與少昊並不一定是完全對應的關係。我們曾通過對先商文化的探源,推測帝嚳為大汶口文化末期的首領;又依據“絕地天通”所反映的社會大變革以及東夷集團的振興與擴張,推測顓頊時當為大汶口文化前後期之交(約公元前3500年)。然則少昊的時代就不能晚於大汶口文化前期。再向前溯,大汶口文化的主體是從當地的北辛文化發展而來,因此北辛文化就可能也屬於少昊族系。這是其二。北辛文化固然尚處於和後崗類型相似的發展階段,但與廟底溝類型同時的大汶口文化前期卻已出現較明顯的貧富文化,聚落間差別很是顯著。

經過考古研究,涿鹿之戰發生在6000年前!

黃帝等所對應的考古學文化大致如上所述。將這些考古學文化聯繫起來,從大的文化局勢的變動再來觀察文化間的關係,就可能真正弄清涿鹿之戰的來龍去脈。

據研究,從大約公元前5000年開始,黃河、長江流域的氣候進入溫暖溼潤的所謂全新世大暖期鼎盛階段,這給人類提供了一次極好的發展機遇。考古學上反映出此時正是新石器時代中期向晚期過渡之時。當時,作為半坡類型前身的流行繩紋陶罐的北首嶺下層一類遺存侷限於渭河和漢水上游,盛行陶釜的北辛文化早期主要分佈在山東地區,而河北大部分地區為素面陶罐和陶釜兼有的鎮江營一期-石北口早期一類遺存---也即後崗類型的前身。僅從分佈範圍來看,半坡類型明顯要弱於其餘二者。另外,晉南、陝西東部和河南大部分地區此時為流行素面陶罐的遺存。這些遺存中除北辛文化早期外,其餘因都以陶罐、陶缽、陶壺為主要器類而屬於一個大的整體,實際上即是一般所謂仰韶文化的前身,我們甚至可以將其作為仰韶文化的最早期看待。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從臨潼以東直至山東半島的廣大區域,卻因崇尚素面而聯繫在一起,尤其河北和山東地區因共有陶釜而顯得頗為親近。這或許就是“蚩尤於宇少昊”的背景。總體上當時各類型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

到公元前4800年左右,半坡類型、後崗類型正式形成。文化局勢雖未大變,但局部開始活躍起來。最明顯的是半坡類型開始逐漸擴展到陝西大部乃至於鄂爾多斯地區西南部,並進而朝人煙稀少的東北方向繼續拓展,後崗類型同時也向西發展。二者在內蒙古中南部、晉中乃至於冀西北一帶碰撞並融合,形成仰韶文化魯家坡類型。若從細部來說,魯家坡類型中後崗類型的因素似乎要更強烈一些。這大概就是炎帝和蚩尤衝突並以蚩尤略佔上風的真實反映。

公元前4200年左右,氣候環境變得最為適宜,而文化局勢也開始發生較大變化。最突出的表現是廟底溝類型的前身---東莊類型在晉西南的形成和崛起。以芮城東莊村仰韶遺存和翼城北橄一期至三期為代表的東莊類型,時代介於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之間,實際上是半坡類型東進並與當地土著文化融合的結果,也可謂是半坡類型的關東變體。如此正可解釋炎黃同源且其興盛期早晚有別的說法。東莊類型一經形成,就顯示出其旺盛的創新、進取和開拓精神,首先向文化相對薄弱、空白地帶多的晉中、內蒙古中南部挺進,形成與東莊類型相似的白泥窯子類型,大大擴充了東莊類型的實力。然後再向周圍強烈施加影響,向西使原半坡類型的發展方向發生變化,使其進入晚期階段,考慮到炎黃同源,則這種影響也許是較為平和的;向東南使豫中、豫西南地區遺存也帶上了濃厚的東莊類型色彩;向東北使原屬後崗類型的冀西北和晉北區文化演變為地方特徵濃厚的馬家小村類型,表明黃帝族系的觸角雖已伸至涿鹿一帶,但蚩尤的勢力還尚未退出;向東影響最小,顯然與後崗類型的頑強抵制有關。這時太行山兩側遺存表面上的和平共處,或許正是黃帝和蚩尤雙方經多次較量後而暫時勢均力敵的表現。

公元前4000年左右廟底溝類型正式形成之後,其與後崗類型的對峙局面終於宣告結束。這時冀西北遺存已可歸入白泥窯子類型,河北平原地區除磁縣釣魚臺等少數與廟底溝類型近似的遺存外,大部分呈現出一派蕭條景象,表明不但涿鹿一帶已歸屬黃帝,而且其勢力已擴展到太行山東麓,河北平原的文化發展受到嚴重破壞,這應當正是涿鹿之戰後的具體表現。後崗類型所代表的黎苗集團被迫大部南遷,抵達江漢東部地區者終於留下了邊畈早期一類遺存。

如果放大眼光,會發現廟底溝類型的影響遠遠不限於此。與之近似的遺存還廣佈於渭水流域和漢水上游(泉護類型)以及鄭洛(閻村類型)等地,他們共同構成頗具統一性的幅員廣闊的仰韶文化(約公元前4000~前3500年),其範圍則恰好以冀州為核心,而廟底溝類型的影響則北逾燕山,東達海岱,東南至江淮,南達江湘,又與《史記》所載黃帝所至之處相吻合。

有趣的是,由於此時南方龍虯莊一期一類遺存因素的北上,山東地區的北辛文化演變成為大汶口文化,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與仰韶文化的差別明顯增大。但毋庸置疑,以廟底溝類型為代表的仰韶文化暫時還處於優勢地位,這或許就是其能“命少昊”的緣由。

總之,涿鹿之戰確立了廟底溝期仰韶文化所代表的華夏集團的主導地位,使黃帝及其中原地區成為古代中國的認知核心。對中國古代文明的起源、形成和發展都有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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