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学插班生怎么报名?

华哥11581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第十九条规定: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学学生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提交的审核资料,由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制定。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制订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转学插班生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南海区所在镇(街道)的户籍生;

(二)持有《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含A证和B证)并按规定处于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三)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

(四)购房类学生:在南海区所在镇(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子女(要求持有居住证,已取得父母产权的房产证。)

二、统筹安排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镇(街道)负责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由所在镇(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插班生。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学校原则上可不接收插班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设置为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三)分配就读学校,原则是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按户口和住址所在地相对就近,统一安排,若所在学区学位已满,由所在镇(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果同等条件的申请人多于学校可安排的招收学位数,由所镇(街道)教育局统筹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决定入围名单。

三、实施办法

(一)各镇(街道)在6月25日前制定并对外公布转学插班的具体招收方案,按方案具体要求接受报名。

(二)学校或报名点接收的转学申请材料需由相关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确认,凡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未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的,应在原学校办理好学籍登记并取得学籍号后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三)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来源| 南海区教育局

整理| 浦玩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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