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豐:“老賴”深夜還款免拘留

河南清丰:“老赖”深夜还款免拘留

5月24日晚上10點,天氣漸漸變涼,不少人已經昏昏欲睡,準備進入夢鄉。但河南省濮陽市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燈火通明,執行法官依然奮戰在執行一線,執行一起一拖再拖的老賴案件。

據悉,2015年8月19日被告劉某與原告清豐某支行簽訂了《個人購房/購車借款及擔保合同》。合同約定:借款金額68000元,貸款期限為36個月,貸款利率為年利率7.6125%,逾期利率11.4188%,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還款。被告劉某將其購買的小型轎車抵押給原告,並辦理了抵押登記。被告劉某未按約定還款,仍欠借款本金26222.45元及逾期利息563.5元。經我院判決被告劉某償還原告清豐某支行借款本金及利息26785.95元。

判決書下來後,劉某無視法律權威,始終不履行判決書上的法律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我院及時向被執行人劉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並多次電話催促劉某履行還款義務。劉某總是以“我會和原告清豐某支行協商解決此事,你們別再給我打電話了”為由拒不履行法律義務。面對被執行人此種推遲還款的理由,申請人清豐某支行表示不能再接受。我院依法將劉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這對劉某絲毫不起作用。

5月24日下午,執行法官依法將被執行人劉某傳喚到清豐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對劉某表明,“你名下有一臺小型轎車,我們已經對此車進行查封扣押,你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償還義務,我們有權對你進行司法拘留。”劉某仍然抱著僥倖的心理,以為執行法官只是嚇嚇他,對執行法官的話置之不顧。劉某說:“李法官,我現在真的沒錢,我保證等我湊夠錢,我一定馬上還”。在執行法官對其耐心釋法明理無效後,決定對劉某實施司法拘留。劉某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便主動向執行法官表示自己賴賬不對,趕緊打電話給親戚,一個小時候,親戚送來了全部執行款,案件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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