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聯想不太平
這個5月,聯想過得有點糟心,不但被“踢出”了恆指,還被扣上了“捅刀華為”“賣國”的帽子。
5月4日,香港香港恆生指數發佈公告稱,聯想集團將從香港恆生指數中被剔除。
沒過幾天,一年前在3GPP舉辦的有關5G標準的投票被舊事重提,稱聯想在長碼上支持了高通,而短碼棄權,導致了華為以一票之差輸給了高通,讓中國企業在5G上失去了自主權。
賣隊友還賣國,這個罪名可大了。
隨後,聯想官網做出鄭重回應,針對Polar方案,聯想和旗下的摩托羅拉投的都是贊成票,並譴責造謠行為。
聯想這一發聲也得到商界大佬的一致站隊。
根據新浪科技的統計就有100位商界大佬位聯想打call,其中包括了馬雲、李彥宏、劉強東、周鴻禕、潘石屹、李國慶夫婦等。
最受矚目的,應該還是“被捅對象”華為的力挺。
一輪下來,派友們是不是有點頭暈,什麼"長碼""短碼"、贊同票反對票的。
之所以會鬧出如此大規模的口水戰,背後肯定還涉及大家並不知曉的事情,小蜜這就給大夥捋一捋。
聯想確實將自己的一票投給了高通
事情因一場"3GPP"的投票會議引起的。
先來普及一下3GPP,這是一個負責制定5G標準的全球性機構,大概可以理解為各大廠商拿著自己的標準到這裡來公開討論,任何成員可在任何時候對一項提案提出反對,直到一項提案大家都滿意為止。
5G有三大場景,此次討論的是最熱門的"eMBB",即3D/超高清視頻等大流量移動寬帶業務。
eMBB分為"數據通道"和"控制通道",一個是傳輸數據信息的,一個是傳輸控制信息。
"數據通道"又分為"長碼"和"短碼",這樣可以降低平均碼長,提高通信效率。由於"控制通道"信息量很短,所以也只有"短碼"。
2016年底的三次會議,主要為了討論"數據通道"長碼、短碼,以及"控制信道"的"短碼"應該採用什麼樣的編碼標準。
一開始有3個選手登場,代表美國企業的以高通為主導的LDPC、代表中國企業的以華為為主導的Polar、以及代表歐盟企業的以LG為主導的Turbo。
第一輪,給全數據通道(長碼+短碼)的4個方案投票。
投票結果如下,方案A獲得了高通、諾基亞、三星、英特爾等16家公司的支持;
方案B,只有華為1家自己給自己投票;
方案C的支持者有LG、富士通等6家公司;
方案D有中興、小米、OPPO、聯科發等17家公司支持。
可以看到,全部用華為的方案B中只有華為一家,最後華為也選擇了主動放棄,方案C經過幾輪討論後也沒法通過,剩下旗鼓相當的方案A和方案D能夠繼續抗爭。
通過這麼梳理下來,有個讓網友憤起的點,小蜜找到了。
在全部使用高通LDPC碼的方案A取得的16票中,有一票就是聯想給的;而在有華為Polar碼的方案D中,除了聯想,其他中國企業力挺了華為。
還有個重點,在反對票的投遞中,聯想確實將自己的一票投給了有華為Polar碼的那個方案。
這次會議的結果,數據通道中的長碼用高通的LDPC已無異議。
因為在業界,高通的這項技術已經和其他企業的技術拉開了距離;但在短碼方面,華為的技術和高通有得一拼。
由於在短碼這塊存在太多異議,會議決定數據信道的短碼和控制信道的短碼留到下一次討論。
而在最後的一次會議中,正如聯想所說,聯想將自己的兩張贊同票都給了華為。
最終會議得出了eMBB的分配結果:"數據信道"長碼、短碼均為高通的LDPC,"控制信道"則採用華為的Polar。
僅一票就”賣國”?太天真
回到文章開頭那個問題,聯想是否能以自己的一票就致以華為”死地”?
小蜜先總結了一下聯想在會議上的幾次投票結果。
小蜜不才,找不到3GPP完整的投票機制究竟是怎樣的,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聯想的一票不足以成就高通,也不足以毀滅華為。還是先來看看下面這個會議記錄,這是在討論數據信道短碼應該用哪家時的投票記錄。
有58家企業聯合支持將華為的Polar作為數據信道的短碼;
而高通的方案只有31家企業支持。
華為 VS 高通為 58:31,但最終的結果如何?數據信道的短碼還是給了高通為代表的LDPC。
所以,會議並不以一人一票就能決定最終投票,說一票就能把我們國家給賣了的人,估計他們沒搞懂3GPP的投票規則。
技術無國界,即便是高通和華為都爭得死去活來的LDPC和Polar碼,其實都不是兩家自己提出來的。
根據創日報的資料顯示:
LDPC碼由麻省理工學院的教授 Robert Gallager在1962年提出,是應用時間最長同時也最成熟的的信道編碼方案,LDPC碼在WiFi標準中獲得應用。 高通主推LDPC碼。
Polar碼是由土耳其比爾肯大學教授E. Arikan在2007年提出,Arikan是LDPC碼提出者Robert Gallager的學生。在業界,研究Polar碼的公司不少,但真正全力推動polar碼的公司主要是華為。
所以,高通、華為等廠商不過是將專家的研究落地。
說白了,這次投票純粹是利益問題。
試想一下,選擇A方案,可以讓自己本家的技術得以順勢打通應用;選擇B方案,你得花大成本重新打磨,如果你是聯想掌門人,你會怎麼做。
正如創日報所說,中國企業家容易被扣上”賣國”的帽子。
當初的曹德旺,說是在國外開廠,將資金轉移到國外了。後來才發現,他在國外掙的100億,比在國外投資的還多。
還有人說馬雲"賣國",阿里的最大股東軟銀控制了阿里,錢都被孫正義賺走了。但這些人並不知道,軟銀的大股東是南非標準銀行,南非標準銀行的股東是中國工商銀行,到底是誰賺了誰的錢?
惡意抹黑導致了半個商界都為聯想站隊,想必中國企業家感同身受。小蜜覺得,"賣國"這頂帽子太大,咱們自家的企業家們承受不起,請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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