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嗎?

鄫辰

一般不可以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企業註冊成立之初,一般是為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簡易徵收的方式計稅。納稅人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辦法》

(1)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也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018年新規

2018年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其中圍繞增值稅就有幾條相關規定:

(1)從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2)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3)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總結,根據2018年3月的國務院工作會議,是在一定期限內允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但是具體的實施細則目前尚不清楚。


蝸牛侃財經

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稅收裡的那些事之今年大事多。今年的稅收政策變化非常大,不僅有稅率下調1%,還有一般納稅人銷售標準統一提高為500萬元,更有一般納稅人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這個重磅炸彈,一石激起千層浪。咱們也來談談相關的內容。



1.請注意這個政策有時間限制

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這個時間內一般納稅人可轉登記為小規模。這個規定本來就與現行的稅收政策相矛盾,只能是一時的開個口子,讓一般納稅人自主選擇好之後,還會把這個口子原封不動的補上。該出手時就出手,錯過這個店可就沒了。

2.你得考慮下游企業的感受

上下游企業之間是互惠互利,可能形成了長期穩定的關係,都是一根繩上的螞蚱。一般納稅人選擇成為小規模納稅人,只能按照徵收率開具3%或者5%的專用發票。下游企業如果是一般納稅人肯定不會接受,抵扣力度大大打扣。之前進項稅發票為6%、11%或者17%,抵扣力度差的不是一點。

所以,到底轉不轉小規模納稅人,可得慎重考慮好。一失足連生意都沒得做。

3.哪些一般納稅人比較適合轉為小規模?

①之前因為銷售額達標被強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不是納稅人主動要求登記的。心不甘情不願的被政策強迫的,借這個機會可以轉回來。

②如果一般納稅人沒有足夠的進項,客戶不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面對的客戶多是個人消費者或者政府機關單位,可以選擇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不管怎麼說,即使轉回小規模納稅人,但是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仍然會再次被強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意味著規模不大。



文:稅裡稅外~帶你瞭解稅收裡的那些事


稅裡稅外

哈哈,這個問題問的好及時。我早上起床,翻朋友圈才看到。國家稅務總局已經下發公告了,已經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可以從今年5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申請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此前在國務院的常務會上,只講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具體指什麼條件,不從得知。如今已經明確了。只要在今年年底前申請,就可以無條件轉回小規模納稅人。

這對無法取得進項,又不能選擇簡易徵收的一般納稅人來說,絕對是個利好消息。

在兩個月前,稅務機務還沿用老規矩,小規模納稅人只要達標,就要強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且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就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當時這個規定不知道“苦”了多少納稅人。因為工業只要50W就達標了,商業也只有80W,營改增後,服務行業有500W。那時有的工業企業只要銷售一臺設備就達標了。有的個體戶賣家電,一個月就達標了。於是陷入兩難境地,如果認定吧,取得不了進項。稅負會很高,得有多大的利潤才能裹住17%的稅收。不認定吧也不行。強制的。更慘的是,有些納稅人達標,收到稅務局送達的《稅務事項通知書》,而沒有及時認定一般納稅人,而被強制認定,其進項不允許抵扣。正因為如此,有許多企業受不了那麼高稅負,不得不選擇註銷。這嚴重挫傷了納稅人創業的熱情,對行業發展極為不利。



如今政策已經明瞭,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只要不超過500W,就不會再被強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且在今年5月1日到12月31日,那些進項不夠的行業、稅負高的行業都可以選擇轉回小規模納稅人。到時就不用再為進項發愁,再不用為稅負高而苦惱了。

我是一名奮戰在一線的稅務人員,平時工作忙,壓力大,時間少,每天抽空碼碼字,與大家分享最新的稅收政策,讓大家能及時享受到政策紅利,不繳冤枉稅。請大家多多支持我!謝謝!


深藍稅務

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以下簡稱財稅165號《通知》)第五條規定:“納稅人一經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以下簡稱國稅明電37號《通知》)第五條規定會計人員配備、會計賬簿設置、會計核算方法中不符合要求的,虛開增值稅發票、無固定場所的,可以取消一般納稅資格。

3、《關於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同時把小規模的限額標準統一提高到500萬。

4、所以稅負率超過3%的一般納稅人、進項發票拿不到的一般納稅人積極抓住這個好機會,在2018年12月前按照稅局的具體流程轉為小規模是明智之舉。

5、如果自己轉為小規模,那麼下游企業拿到你票也只能抵扣3%的稅點,抵扣力度大大降低,很可能會影響你的合作伙伴,失去這筆生意,所以到底要不要轉,希望大家慎之又慎,不要因為這個影響自己公司的整體運營。


大白走四方



答案:在規定期限內可以。

工業、商業、營改增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營業額標準全部統一為500萬以上後,政策規定已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申請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對此,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 財稅〔2018〕33號規定該期限為:2018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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