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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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注册成立之初,一般是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征收的方式计税。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018年新规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其中围绕增值税就有几条相关规定:

(1)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总结,根据2018年3月的国务院工作会议,是在一定期限内允许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尚不清楚。


蜗牛侃财经

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税收里的那些事之今年大事多。今年的税收政策变化非常大,不仅有税率下调1%,还有一般纳税人销售标准统一提高为500万元,更有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重磅炸弹,一石激起千层浪。咱们也来谈谈相关的内容。



1.请注意这个政策有时间限制

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这个时间内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这个规定本来就与现行的税收政策相矛盾,只能是一时的开个口子,让一般纳税人自主选择好之后,还会把这个口子原封不动的补上。该出手时就出手,错过这个店可就没了。

2.你得考虑下游企业的感受

上下游企业之间是互惠互利,可能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关系,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般纳税人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按照征收率开具3%或者5%的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肯定不会接受,抵扣力度大大打扣。之前进项税发票为6%、11%或者17%,抵扣力度差的不是一点。

所以,到底转不转小规模纳税人,可得慎重考虑好。一失足连生意都没得做。

3.哪些一般纳税人比较适合转为小规模?

①之前因为销售额达标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是纳税人主动要求登记的。心不甘情不愿的被政策强迫的,借这个机会可以转回来。

②如果一般纳税人没有足够的进项,客户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面对的客户多是个人消费者或者政府机关单位,可以选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不管怎么说,即使转回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仍然会再次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意味着规模不大。



文:税里税外~带你了解税收里的那些事


税里税外

哈哈,这个问题问的好及时。我早上起床,翻朋友圈才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下发公告了,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从今年5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此前在国务院的常务会上,只讲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具体指什么条件,不从得知。如今已经明确了。只要在今年年底前申请,就可以无条件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这对无法取得进项,又不能选择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

在两个月前,税务机务还沿用老规矩,小规模纳税人只要达标,就要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且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时这个规定不知道“苦”了多少纳税人。因为工业只要50W就达标了,商业也只有80W,营改增后,服务行业有500W。那时有的工业企业只要销售一台设备就达标了。有的个体户卖家电,一个月就达标了。于是陷入两难境地,如果认定吧,取得不了进项。税负会很高,得有多大的利润才能裹住17%的税收。不认定吧也不行。强制的。更惨的是,有些纳税人达标,收到税务局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而没有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而被强制认定,其进项不允许抵扣。正因为如此,有许多企业受不了那么高税负,不得不选择注销。这严重挫伤了纳税人创业的热情,对行业发展极为不利。



如今政策已经明了,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只要不超过500W,就不会再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且在今年5月1日到12月31日,那些进项不够的行业、税负高的行业都可以选择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到时就不用再为进项发愁,再不用为税负高而苦恼了。

我是一名奋战在一线的税务人员,平时工作忙,压力大,时间少,每天抽空码码字,与大家分享最新的税收政策,让大家能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不缴冤枉税。请大家多多支持我!谢谢!


深蓝税务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以下简称财税165号《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以下简称国税明电37号《通知》)第五条规定会计人员配备、会计账簿设置、会计核算方法中不符合要求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无固定场所的,可以取消一般纳税资格。

3、《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同时把小规模的限额标准统一提高到500万。

4、所以税负率超过3%的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拿不到的一般纳税人积极抓住这个好机会,在2018年12月前按照税局的具体流程转为小规模是明智之举。

5、如果自己转为小规模,那么下游企业拿到你票也只能抵扣3%的税点,抵扣力度大大降低,很可能会影响你的合作伙伴,失去这笔生意,所以到底要不要转,希望大家慎之又慎,不要因为这个影响自己公司的整体运营。


大白走四方



答案:在规定期限内可以。

工业、商业、营改增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额标准全部统一为500万以上后,政策规定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对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规定该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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