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日一練:民訴法(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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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

某省海興市的《現代企業經營》雜誌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呂某所寫的報道,內容涉及到同省龍門市甲公司的經營方式。甲公司負責人汪某看到該篇文章後,認為《現代企業經營》作為一本全省範圍內發行的雜誌,其所發文章內容嚴重失實,損害了甲公司的名譽,使公司的經營受到影響。於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現代企業經營》雜誌社和呂某賠償損失5萬元,並進行賠禮道歉。一審法院僅判決雜誌社賠償甲公司3萬元,未對“賠禮道歉”的請求進行處理。雜誌社認為賠償數額過高,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甲公司提起訴訟時,可以選擇的法院有。

A、《現代企業經營》雜誌社所在地的海興市A區法院

B、呂某住所地的海興市B區法院

C、汪某住所地的龍門市C區法院

D、甲公司所在地的龍門市D區法院

【正確答案】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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