襪業源流史(連載二十四)

第六章, 釋“襪”字

一、“襪”字源流考

“襪”是“襪”的現代簡化字,同時也是一個古代簡體字。襪,在古代寫法很多,一般認為“襪、韈、、襪、帓、靺、韎、、、、襪”都是同義字或者異體字。在這些與“襪”相關的文字中,其原意又不盡相同,故在涉及到古文獻原文時,則採用原文獻相同字形為例。

關於“襪”的源流演變,一般認為“襪”字是“襪”的正字,是最早的源頭,《玉篇》:“襪,亡發切,足衣,亦作襪。”《說文·韋部》中只有一個“襪”字:“襪,足衣也。從韋,蔑聲。”“足衣”就是指襪子,古來基本上沒有異議。顧炎武《日知錄》:“古人之襪,大抵以皮為之。”“韋”和“革”都是指皮子。就其區別而言,“韋”是熟皮子,“革”是生皮子。《正字通·韋部》:“韋,柔皮。熟曰韋,生曰革。”襪、韈、、靺、韎、、這些個形體,反映了古人曾用皮子製作襪子的狀況。因此,“襪”的早期寫法應是以“韋”和“革”為義符的。這也是許慎的《說文解字》以“襪”為正字的原因。除了皮子外,也有用布帛製作襪子的。襪子屬於衣著一類,所以也寫作“襪”或“襪”。《淮南子·說林》雲:“鈞之編也,一端以為冠,一端以為襪。冠則戴致之,襪則碾履之。”這是說用白色的帛做襪子。曹植《洛神賦》:“陵波微步,羅襪生塵。”羅襪就是絲羅做的襪子。

關於襪的語源,《釋名·釋衣服》中解釋說:“襪,末也,在腳末也。”似乎有一定道理。不過綜合“蔑”“末”兩個聲符來看,襪因“覆蔽”而得名的可能性更大。從“蔑”得聲的字有“覆蓋”的含義。覆蓋物體用的巾帕叫“幭”,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幭者,覆物之巾,覆車、覆衣、覆體之具皆得稱幭。”《說文》:“幭,拭滅貌。”《廣韻·末韻》:“幭,塗拭。”“拭滅”就是將東西覆蓋掉。“抹”從末得聲,有塗抹義,與“瀎”相同。襪子把腳覆蔽了起來,故稱為襪。上述文中提到的這些與足衣有關的古漢字,其起源與演變不一,兼有聲符和表義的作用,這是漢字表義性特徵的一種體現。我們對這些漢字通過相關的史料進行考察和分析比較,大致如下:

韈,同“襪”,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五:“襪,或從革作韈。”《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文王伐崇,至鳳黃虛,韈系解,因自結。”《新唐書·劉子玄傳》:“韈而鐙,跣而鞍,非唯不師於古,亦自取驚流俗。”《實錄》曰:“自三代以來有之,謂之角韈,前後兩相承,中心繫之以帶。洎魏文帝吳妃乃始裁縫為之,即今樣也。”

,《集韻·月韻》:“襪,《說文》:‘足衣也。’或從皮,亦作襪。”

襪,《廣韻》:“望發切,入月,微。”亦作“襪”,襪子。漢·張衡《南都賦》:“修袖繚繞而滿庭,羅襪躡蹀而容與。”《晉書•庾峻傳》:“以釋之之貴,結王生之襪於朝,而其名愈重。”五代•馬縞《中華古今注•襪》:“三代及周著角襪,以帶繫於踝。至魏文帝·吳妃,乃改樣以羅為之。後加以彩繡畫,至今不易。”

帓,有兩個義項,其一,音mò。《廣韻》:“莫轄切,入轄,明。”它的意思是“巾,用以包紮的織物”。即帕首(束額巾)。唐·韓愈《送幽州李端公序》:“司徒公紅帓首,鞾袴握刀,左右雜佩,弓韔服,矢插房,俯立迎道左。”原注:“帓,或作帕。”其二,音wà。《集韻》:“勿發切,入月,微。”同“襪”。《西遊記》第一回:“扯葛藤,編草帓;捉蝨子,咬又掐;理毛衣,剔指甲。”

靺,有三個義項,其一,音mò,見靺鞨,我國古代少數民族名。其二,音mèi,同“韎”。我國古代東方少數民族的音樂。其三,音wà。《龍龕手鑑》:“亡發切。”即襪子。《宋書•沈慶之傳》:“上開門召慶之,慶之戎服履靺縛褲入。”《隋書•禮儀志六》:“(皇太子)赤舄,絳靺。”唐·溫庭筠《詠寒宵》:“寶靺裴回處,燻爐悵望時。”

韎,亦作“靺”,同“襪”。《集韻·月韻》:“襪,足衣也。亦作韎。”《宋書·沈慶之傳》:“上開門召慶之,慶之戎服履韎縛袴入。”《南齊書·徐孝嗣傳》:“孝嗣登殿不著韎,為治書御史蔡準所奏,罰金二兩。”

,同“襪”。《集韻·月韻》:“襪,亦作。”

,有二個義項,其一,音wà。同“襪”。《集韻·月韻》:“襪,《說文》:‘足衣也。’或從衣,亦作。”《續漢書·輿服志下》:“五郊,衣幘絝各如其色。”其二,音mò。束衣的帶子。《集韻·末韻》:“襪,所以束衣也。或從糹。”漢·劉向《古列女傳·母儀·魯季敬姜》:“昔者武王罷朝而結絲絕,左右顧無可使結之者,俯而自申之。” 漢·無名氏《雜事秘辛》:“足長八寸,輕跗豐妍,底平指斂,約縑迫襪,收束微如禁中。”

襪,有兩音兩義:讀為wà的“襪子”義,讀為mò的“抹胸,兜肚”義。《漢語大詞典》認為“襪”讀為wà時,只為“襪”的簡化字。“襪子”義的“襪”字借用了“兜肚”義的“襪”,從而構成同形字關係,“襪”的“兜肚”義是本字本義。而實際上,“襪”之“襪子”義應為本義,“襪”字兩音兩義之間並非沒有聯繫,它們不是同形字關係。因為表示“足衣”的“襪”更能體現所造字與所指事物的關聯。《隋書•禮儀志二》:“祠訖,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紗袍、黑介幘,佩蒼玉,黃綬,青帶、襪、舄,備法駕,乘木輅。”

“襪、韈、、襪、帓、靺、韎、、、、襪”這一組字,從“蔑”的“襪”“韈”“”“襪”是形聲字,從“末”的“帓”“靺”“韎”“”“”“”“襪”是形聲兼會意字,應該說形聲兼會意的從“末”之“襪”更符合旱期人們的造字心理。

關於“襪”字,楊樹達在《積微居小學述林·釋韈》中做了詳盡的闡述:“《說文·五篇下·韋部》雲:‘襪,足衣也,從韋,蔑聲。’(望發切)按《釋名·釋衣服》雲:‘襪,末也,在腳末也。’餘按劉成國以末明襪之語源,是也,而云在腳末,則非是。今按古人謂四肢為末:《禮記·樂記》雲:‘粗厲猛起奮末廣賁之音作而民剛毅。’《鄭注》雲:‘奮末,動使四支也。’《素問繆刺論》雲:‘佈於四末。’《王注》雲:‘四末謂四支也。’《左傳·昭公元年》雲:‘風淫末疾。’《杜注》雲:‘末,四肢也。’《管子·內業》雲:‘氣不通於四末。’《房注》雲:‘四末,四支。’末蔑古音同,足謂之末,故衣足之襪謂之襪,非謂腳末也。

襪字或作韈,從革與從韋同。有或作:《淮南子·說林篇》雲:‘鈞之縞也,一端以為冠,一端以為,冠則戴攱之,則蹍履之,’是也。又或作:《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三雲:‘古文襪或作二形。’餘按從心,義不可通,蓋從巾之誤;從皮,猶之從韋或從革也。襪受義於末,則從末之帓直表受名之義,二襪韈之從蔑乃假音字也。蓋古人於形聲類,但求音合,不泥字形也。《說文·三篇·上部》雲:‘諙,會合善言也,從言,昏聲,’或作譮。按諙義為會合善言,則從會之譮當為正字,而諙之從昏者為假音字也。《六篇上·木部》雲:‘柄,柯也,從木,丙聲,’或作棅。按柄可把持,秉從又持禾,則從秉之棅為正字,而柄之從丙者為假音字也。韈或作帓,正諙譮柄棅之類矣。

或問曰:‘子明襪受名於末,可謂美矣,然古人稱四肢為四末,則手亦末也,古人制字獨不以此為嫌,何也?’餘曰:辨哉問也,蓋古人制字但取其本事之相合無違,他非所計也。足為末,故名足衣以襪,至手亦為末,彼制字者固不暇問而斤斤求避之也。抑顛末為對文,人頂在上而足在下,人頂謂之顛,則足當為末也。制字者或兼取此義,未可知也。”

襪業源流史(連載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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