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池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鹽池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近日,鹽池縣紀委監委通報了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這兩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鹽池縣麻黃山鄉松記水村委會主任饒鵬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問題。2017年2月20日,饒鵬在未向麻黃山鄉紀委報告備案的情況下,在麻黃山鄉松記水村前塬組家中為其女兒舉辦婚宴,超標準、超規模待客17桌(含饒鵬夫妻的親屬及女婿親屬4桌),共129人收取禮金2.77萬元。2018年5月,饒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鹽池縣第一幼兒園園長馮麗娟、副園長安叢珊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7年2月,為清理幼兒園院內積雪,時任鹽池縣第一幼兒園主持工作的副園長馮麗娟主持召開了有副院長安叢珊、會計、出納等6人參加的園委會,商議決定讓全體教職工參與積雪清理,併發放補助,後該園出納以班級活動費的名義從幼兒園賬戶上支取7700元,發放給了參與清理積雪的教職工;2017年9月,馮麗娟主持召開有副院長安叢珊等7人參加的園委會,商議決定給參與8月份打掃清理新園衛生的教師發放300元電話卡,給未參與打掃清理新園衛生的教師發放100元電話卡,後該園會計從移動公司購買50元的電話卡304張(共計1.52萬元)發放給了教職工;並以移動公司短信群發業務(ADC)發票作為支出票據進行賬務處理。2018年5月,馮麗娟、安叢珊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將違紀資金2.29萬元予以收繳。

通報指出,以上通報的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均發生在2017年,由此反映出一些黨員幹部對中央和自治區的三令五申置若罔聞,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當耳旁風,不警醒、不收斂,心中無戒、不知敬畏、我行我素,頂風違紀。

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對所轄範圍內的黨員幹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格要求,不斷強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紀委要強化執紀問責,對無視中央和自治區作風建設要求,無視紀律規矩繼續頂風違紀的,一律嚴肅查處。堅決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從重從快處理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一起,形成強大震懾。要強化“一案雙查”,對疏於監督管理,導致管轄範圍內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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