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301715990813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居民)
办理条件
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主项变更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表格名称
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在表上签名确认。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申请人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3、约需60日后制好证件。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窗口;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可在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预约后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办理时限
60日
收费标准
1、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2、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电话咨询
12345
其他说明事项
证件制好后,到受理点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已申请快递方式领证的,由省制证中心通过邮政公司直接快递给申请人。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市户籍居民)
办理范围
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
办理条件
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所需材料
1、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原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流管机构办理居住登记的,可提供流管机构核验过的居住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注:只需提供其中一项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注: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表格名称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在表上签名确认。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3、约需60日后制好证件(外省异地居民需要90日)。
4、如需快递的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窗口;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可在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预约后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办理时限
60日
收费标准
1、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2、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3、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电话咨询
12345
其他说明事项
本事项自2017年7月1日起,按此规范执行。
证件制好后,到受理点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已申请快递方式领证的,由省制证中心通过邮政公司直接快递给申请人。
外省户籍的,暂不提供自助机领取证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