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軍人可以有紋身!但是有很嚴格的規定,想參軍最好別紋身

首先呢,我軍現在已經放寬了有紋身青年的入伍限制,沒說不能紋身,只是有明確的紋身位置及尺寸大小的規定。超過規定的,才視為不合格。

中國軍人可以有紋身!但是有很嚴格的規定,想參軍最好別紋身

紋身這個事兒,首先在美國這是一種時尚,意在增加自己的個人魅力,同時也是個性的展示,紋身呢還具有可辯識度的作用。本身美軍早先也是拒絕紋身的,不過在美國年輕人中紋身比例還是挺高的。不可能就這樣浪費了寶貴的兵員名額。另外,美國軍隊經常四處打仗,有戰爭就有傷亡,如果陣亡的士兵在部損毀嚴重在無法識別的情況下,有個性的紋身就是辨認其身份的一個比較有效的方法了。因此,因為一些客觀的因素美軍也就默許紋身的存在了。

中國軍人可以有紋身!但是有很嚴格的規定,想參軍最好別紋身

對於我軍來說,本人當年當兵時就被明令要求,不得有紋身。一方面我國的社會輿論普遍認為有紋身的孩子是不良少年,畢竟自古以來,除了少數民族以外,有紋身的人多數都是負面形象。像刺字充軍,發配等等~~~ 這種觀點長年流傳下來,就導致我國民眾對紋身的接受度不高。另外,民間還有身體受之於父母,不能輕易破壞的說法。現在還好,早年誰家孩子如果紋了身,免不了要被爹媽教訓,甚至拉去洗掉。這些種種的觀點,讓我國對紋身普遍是無法接受的。另外,在軍隊招兵時,也要優中選優,對身體有疤痕的早年也是多采用了不合格的處理方法,這其中也包括紋身。長期下來,就讓我們產生了慣性思維,有紋身就不是好人,不能當兵。用現在話來講,這可太尷尬了。最近,有新聞報道說我軍飛行員有傷病痊癒後,還能繼續飛行。讓民間有了不同看法。不是說有疤不能當飛行員嗎?怎麼這傷病肯定有手術嘛,手術了肯定有疤痕啊,怎麼好了還能飛?這點呢,大家不要較勁。一方面傷好的飛行員本身對飛行並無大礙,二戰期間不是還有腿都斷了的飛行員接上假腿接著飛嗎。二來,飛行員培訓耗時長成本大,一個成熟的飛行員能保留還是要儘量保留。三來,就是選飛行員時,本身就是優中選優,畢竟我國的年輕人基數大。能選肯定要挑最好的,這樣有一些小問題的人可能就被有更好體質的人給淘汰掉。一來節省時間,二來選出來的都是精品。也是合理的。

最後說下,我軍紋身問題其實早已經放鬆了。拿北京為例,2012年時就已經對徵兵標準作了一些調整:文身瘢痕由過去的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刺有“點、字、圖案”,直徑超過2釐米(其他部位直徑超過3釐米)的不合格,調整為面部、頸部文身直徑超過2釐米;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直徑超過3釐米,或雖經手術處理仍有明顯文身瘢痕影響軍容的,視為不合格。

中國軍人可以有紋身!但是有很嚴格的規定,想參軍最好別紋身

不光紋身要求放寬了,扎耳眼的規定也放寬了。自2012年起北京男青年扎耳眼放寬為,雖扎耳眼但無明顯疤痕、無可視性穿孔,不影響軍容的視為合格。這兩點基本就是說,只要紋身面積和耳眼面積不大,別超規定都是可以入伍的。但是這裡多說一句,如果同學們你們老家要是兵員比較充足的話,就是說名額少,報名人卻很多,那麼有紋身和有耳眼的同學們,你們就很有可能還是會被淘汰~~~原因很簡單,優中選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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