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已經蓋好的房子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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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已經蓋好的房子怎麼處理?



按照國家《土地法》規定:未經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批准,擅自佔用耕地建房的行為,應責令其停上施工、罰款、拆除、退宅還耕。



月季正紅

耕地上已經蓋好的房子怎麼處理?

首先先明確:耕地蓋房屬於違法行為,佔用耕地面積過多的屬於犯罪,要坐牢的!




現在農村發展越來越好,而人口也日益增多,造成了宅基地緊張,無法審批的局面。那麼家裡人口也確實眾多,一個宅基地根本不夠用怎麼辦呢?這時大家都開動腦子自己想辦法“自給自足”,比如利用生產隊無人管理的“野坑”,之前分配給自家的“打穀場”及歷史遺留的自留地等。

下圖為我們村無人管理的“野坑” ,兩邊已經被村民佔用當做宅基地了


農村畢竟各方面管理並不是很嚴格,大家相互之間都沾親帶故的也不好說什麼,再說了,只要不影響大家的利益村子裡也基本都默認。


那麼耕地上已經建好的房子怎麼辦呢?如上上圖所述:符合土地總體規劃的予以辦理房產證,不符合的呢?在農村會出現“官不究民不追”的情況,只要不觸犯個人利益,大家都相安無事。佔用分配的耕地建房,在村集體默認的情況下,下輪土地分配會相應的給予減少。雖然大家都認可了,但是,畢竟是違章建築,如果遇到國家拆遷,那麼是不會給任何賠償的。

我是豫見新農人,以上就是我個人的淺談,大家那裡是怎樣對待耕地違章蓋房的呢,都說說吧,歡迎關注我互動評論必回!


豫見新農人

耕地上已經蓋好的房子怎麼處理?

我們鎮上前幾年好多人在靠近國道的大田地上蓋了房子。去年土地確權的時候沒有算上房子佔的土地。以後這部分土地怎麼處理?

你放心好了,只要不是基本農田保護區,儘管住就是。

國家在耕地轉用建設用地上,是有一套審批程序的。好多人都在國道邊的大田上蓋房子,你家也蓋就行了。

說明這片耕地已經轉為建設用地了,一定在農村建房規劃範圍之內,只是在宅基地審批和建房手續上不合法而已,這個後期要補上的。

至於你說的這片土地怎麼處理?肯定是要由村集體收回承包地使用權了,因為已經轉變為建設用地了,要補辦建設用地使用權手續。

最後耕地佔用稅或者費的繳納是跑不掉的。


農民妹子一枝花

耕地上已經蓋好的房子怎麼處理?

首先說明,你們鎮上的人在大田附近蓋上了房子,是違法行為的,土地確權的時候沒有算上房子佔的土地,就是最好的證明。

農民蓋房,是要經過“申請、審核、批准、驗收”這樣程序的,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建房許可證才可以蓋房子,驗收合格後取得“宅基地”使用證,這樣合法蓋起來的房子才能進行確權。

我們來普個法,在農村,農民承包的用於種植的土地,和所分得的宅基地,是隻有使用權和收益權,它們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

分給你的田地,不能改變用途,耕地只能用於種植,林地只能用於種樹…宅基地只能用於蓋房,而且還得符合鄉鎮統一綜合規劃,不能超出批准的面積。

按照《土地法》和《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農民擅自佔用耕地建造房屋,會被土地管理部門限令整改,也就是拆除,恢復種植條件,處以罰款,嚴重者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你說的這種靠近國道的大田地上蓋了房子情況在一些地區比較普通,法律雖然是這樣規定的,處理方法也不盡相同。

比如有的地方蓋房子的時候是耕地,但後來由於政府規劃調整,這些土地性質發生了改變,被轉為為了建設用地,他們是“提前上車”,這種情況,只要補辦宅基地和建房手續,並符合相應的規定,這些房子也就合法了,可以得到確權。

一般在靠近省道、國道等重要交通樞紐的土地因為有了巨大的商業價值而被政府改變用途,你說的這種靠近國道的大田上蓋上了房子,很可能屬於這種情況。

而有的地方出於各種人情關係或是管理不嚴,對這種佔用大田蓋房子的狀況形成了一種“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態,默認其存在,但是不能夠確權。

而有的地方,比如我所在的地區,前年政府開展了一場清理土地亂佔亂建的行動,將許多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子都給強拆了…

總之吧,這種佔用耕地,在大田裡蓋房子的行為是違法的,隨著我國構建法治社會進程的不斷推進,這種違法行為終將有被處理和糾正的時候,大家還是不要抱僥倖心理,不要“偷雞不成蝕把米,賠了夫人又折兵。”



農言村語話鄉情

耕地上已經蓋好的房子應該怎麼處理?


如果按照2018國家政策法規等來看,只要在耕地上建房一定是屬於違建,面臨結果也是要被,拆除,罰款等。

但是呢?你的房子都是前幾年建的而且那個時候農村建房是誰想建都可以建的,而且建房的並不是你一家。從現在來看,各地對這種以前耕地建房處理每個地區都不一樣。只要建房不是在(農田保護區)建的房,問題應該不會太大,安心居住就好。



對於怎麼處理農村以前耕地建房,國家政策法規上現在也沒有明確規定,一般都是由當地政府部門指定處理辦法,只要房子不妨礙交通,不影響種植農業,以及沒有專門針對去投訴的不會有很大問題,越多就是罰點現金。


新農村二代

國家已經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上面是不允許有永久性建築的。一切破壞耕作層的施工都不允許。

所以,如果是基本農田保護區,這些房子肯定要拆掉。這是違章建築。拆完了還得想辦法把耕作層恢復正常。

當然,如果土地使用權證上不是基本農田,這裡面的操作空間還是有的。

簡單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鋤禾網1997

耕地上已經蓋好的房子應該怎麼處理?

耕地可分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兩種類型。基本農田有國家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來保障不受任何行為的侵佔和破壞。如果在基本農田內蓋好了房子,國家和村委會會即時通知你拆除復耕還田,並且還會得到經濟處罰。



你既然得到了合法的建房權利,房子已經蓋好了,說明此宅基地不是基本農田保護範圍內土地。若是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國家和村委會也不會審批你建房申請的,更得不到國家宅基地的確權證件的。你在此土地上已經蓋好了住房,就可以放心大膽地住,沒有人來干涉你的建房的自由了。因為是非基本農田,可作宅基地之用。



旭日東昇付先

我就想問問、假如我在這不是基本農田上建房子會不會拆除


很不安分但守己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且必須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宅基地用房應儘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閒置土地。宅基地佔用農田的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且需經土地利用規劃原審批單位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須經國務院批准,佔用一般耕地的,如果符合土地利用規劃要求且有土地指標的,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題主的問題可根據以上規定結合具體情況處理,如果佔用的是基本農田,則房屋必須拆除、土地復耕並罰款;如果佔用的是一般耕地,蓋房村民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村裡沒有其它土地可用,可由鄉鎮一級政府按規定補辦變更用地性質審批手續,另行開墾耕地補償或繳納耕地開墾費,只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要求,手續批准後即可確權。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則必須拆除、復耕、罰款。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是通過弄虛作假騙取土地使用手續的,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會責令限期改正,拆除違建,復耕土地,並處30元/平方米以下罰款;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豬房論

農戶承包的土地,所有權歸集體,使用權和經營權歸承包戶。不允許建房和買賣。


根據我國《土地法》,宅基地的審批必須由村民經過村集體,向鎮政府遞交申請書,由村鎮通一規劃,宅基證發放後方可建房。承包戶不通過村集體和鎮政府,擅自佔用耕地建房是違法的。

違反了“一戶一宅”的宅基地制度,成了“一戶二宅”或“一戶多宅”,是法律不允許的。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過,據聽說對違規建築有了新政策,對於不需要強拆的違規建築不再強拆,只需交納相應的罰金就行了。這一政策很快就會有明文規定,讓我們等待佳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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