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
《禮記》中關於孝道的記載有兩處,分別是孔子論孝 和 曾子論孝。
整理如下:
一、關於 窮人怎樣盡孝?
孔子的弟子跟他說:窮人好可憐,父母在的時候,無法盡到心意,等到父母去世,又不能給他們風風光光的辦理喪事。
孔子解釋道:父母在的時候,也許吃的不好、穿的不好。但是作為子女如果能讓父母在精神上獲得滿足,讓他們生活愉快,這就足夠稱之為盡孝。父母去世,雖然不能風風光光的盡喪禮,但是已經是儘子女最大的能力去做了,這也是合乎禮儀了。
所以,對於所有人而言,所謂孝道不在於貧富,而在於心意的表達是否誠敬。
二、孝順等級。
曾子講,孝有三等:
1、最偉大的孝,是有大功大德,造福人群,自己受人崇敬,進而也使父母之命顯揚於後世。
2、其次,是自己安身立命於社會之中,兢兢業業,以品德自持,終身沒有讓人職責批評的汙點,也沒有為父母帶來羞辱的名聲。
3、最次,只能做到盡心奉養父母而已。
所以,對於曾子的解釋,我們可以理解為,孝不僅僅是奉養父母這件事,還有更高的層次和境界。比如我們立於社會中,自身的表現,立功立德情況,為廣大人民群眾造福的情況等等。這些也都是孝道範圍的延伸和拓展。
三、愛惜自己的身體和品德,實屬上孝之道。
曾子的一個學生,不小心崴了腳,他難過了好久。別人問他,你的腳應該已經好了,你為什麼還難過。該學生解答,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自己受傷了會讓父母擔憂,這是不孝的體現。而一個真正有修養的君子,連走路都會很小心。因為父母完完整整的把我們生下來,知道我們死去的時候,我們也要完完整整的將自己歸還給父母才對。
所謂完整有兩層意思:
1、形式而言,就是指我們的身體髮膚沒有收到任何的毀損;
2、實質而言,思想行為沒有任何值得羞愧或者見不得人的汙點。
由此可見,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好好保護好自己,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能走大路,就不走偏僻危險的小路;能乘船渡河,就不要輕易涉水,不能隨便拿父母交給我們的身體去做不必要的冒險,儘量讓父母去擔心我們。
正所謂:不辱其身,不辱其親,可謂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