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群島主權糾紛禍根是誰種下的?

核心提示:1951年,美國把蘇聯、中國等對日戰勝國排除在外,片面地和日本媾和,簽訂《舊金山和約》,並在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和要求”。該條約的最大漏洞就是沒有明確規定將南沙群島“歸還中國”。

我國在南沙群島的島礁上建有礁堡。在藍天碧水的掩映下,五星紅旗迎風飄揚

南沙群島的主權爭端完全是某些國家蓄意製造的。雖然歷史和法理依據均證明,南沙群島的主權毫無疑問地歸屬中國,但出於種種考慮,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文萊等幾個東南亞國家也聲稱對南沙群島擁有主權。

美日埋下禍根

中國南海有四大群島,分別是東沙群島、中沙群島、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南沙群島是分佈範圍最廣、島礁數量最多的一組大群島,國際上習慣稱其為“斯普拉特利群島”。中國最早發現了南沙群島。漢朝時中國人已發現經南沙群島到印度洋的航線。此後,歷代政府不間斷地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並進行實際管轄。唐朝時南沙群島劃歸瓊州府管轄。到明清時中國人已在南沙海域捕魚,並在一些島嶼上居住。清朝將南沙群島正式劃入中國版圖。從最早發現到擁有主權,再到開發利用,中國都遠遠早於其他國家。從現代國際法的角度來看,中國擁有對南沙群島的主權。20世紀30年代之前,沒有任何國家對中國擁有南沙群島的主權提出異議;70年代以前,英、美、法、蘇等國出版的《世界地圖集》,以及各種文獻和權威的百科全書均清楚地將南沙群島標屬中國。

日本二戰戰敗後,於1946年底將南沙群島歸還中國。當時的中國政府將其劃歸廣東省管轄。但1951年,美國把蘇聯、中國等對日戰勝國排除在外,片面地和日本媾和,簽訂《舊金山和約》,並在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和要求”。該條約的最大漏洞就是沒有明確規定將南沙群島“歸還中國”。這一禍根成為後來一些國家提出無理主權要求、侵佔南沙島礁的藉口。1974年,美國學者又證實該海域可能是個“地下寶庫”,於是南沙群島“主權未定論”有了市場。

1956年5月,菲律賓宣稱在“斯普拉特利群島”發現“無主地”,提出對部分島礁的主權要求。1970年菲方派兵佔領兩個小島,至1980年,菲已先後侵佔8個島礁。南越政權於1956年派兵侵佔南沙群島的南威島,1975年將所佔的一系列島嶼定名為“長沙群島”。目前,越南在南沙群島的32個主要島嶼上駐有軍隊,配有發電設備和雷達系統,其中29個島嶼還配備了衛星電視系統。馬來西亞於1977年動手在島礁上建立主權碑,1980年後開始派兵侵佔島礁。印尼則是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捲入南沙海域的劃界爭端。文萊也對一些島礁提出領土要求。這些國家對南沙群島提出主權要求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南沙群島海域有寶

通過南沙群島海域的航道是一條“寶路”。它位於整個東南亞地區的腹地,是周邊國家進入南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海上咽喉。周邊國家都力圖以南沙群島為依託來擴大戰略縱深。越南強調南海是其“天然屏障”,菲律賓則認為南沙群島是“正對菲律賓群島腰部的一把匕首”。因此,南沙群島對周邊國家的安全戰略和軍事防務意義非凡。此外,日本運輸石油的“海上生命線”得打這兒過,美國、新加坡等國的重要航線也多經此地。這幾個國家長期以來對該海域的“航道安全”甚為關注。印度一心想衝出印度洋,進入太平洋,這幾年,印度海軍的活動已經擴展到南海區域。

此外,南沙群島海域的海底還有不少“寶物”。專家保守估計,南沙油氣儲量超過200億噸,佔整個南海油氣資源的一半以上,有“第二個海灣”之稱。南沙石油不僅含硫量低,而且基本位於200—1000米之間的易開採層。介入南沙爭端的幾個國家對油氣依賴程度都很大:越南強國夢的一大支柱就是南海的石油,菲律賓嚴重缺油,馬來西亞、印尼、文萊都是石油生產和輸出國。因此,幾個國家紛紛對南海石油進行掠奪性開發。在各自相持不下的情況下,1991年開始,中國提出在承認主權歸屬中國的前提下,願與南海周邊國家共同開發南海資源的主張,即“擱置爭議,共同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