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發生強姦案後,被害人原諒犯罪嫌疑人的行為?

請叫他金鑫


強姦案件屬於刑事案件,對於刑事案件,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書面諒解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所以對於一般的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案件,被告人為了得到從輕的處罰,大多數是要與被害人達成協議,請求得到被害人的原諒的。對於強姦案件也不例外,被告人也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爭取從輕處理。



那麼對於強姦案件被害人,原諒犯罪嫌疑人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

一、犯罪嫌疑人原來的本質是好的,只是一時的衝動犯下了錯誤,事後真心悔過,積極彌補自己所做的損失。被害人看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誠意,為了給犯罪嫌疑人一個機會,於是就善意地原諒了他們。

二、犯罪嫌疑人案發後,為了得到從輕的處罰。不惜花費重金,或者找親戚朋友向被害人一方調解說和。被害人一方有時候礙於情面,也就對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諒解了。

三、有的被害人看到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抓獲歸案了,已經受到追究了,因此心裡也不恨那麼狠了。再加上犯罪嫌疑人一方苦苦求饒,於是也就將就著原諒了他們。

但是不管怎麼樣?被害人原諒了犯罪嫌疑人,並不一定說犯罪嫌疑人就不會受到刑事追究,該受到刑事處罰的還是會受到處罰的,只是可以判輕一點罷了。所以犯罪嫌疑人應當痛定思過,好好改造,爭取做一個新人。


法重情深


首先,被害人諒解會影響到對被告人的量刑,但並不改變定性。案件只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就應認定構成強姦罪,從而定罪處罰。此時,被害人諒解的,應當視為為犯罪所破壞的社會關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復,從而一定程度上從輕處罰,就具有了法理基礎。

其次,對被告人的處罰,不能因被害人的諒解而終止。犯罪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決定了應當依法處罰。犯罪就是犯罪,不能因任何事後補救措施而改變其性質。對於犯罪行為,司法不能過於仁慈,而應當嚴厲打擊,只是出於打擊效果的考慮,而在處罰上允許有一定的靈活性。

最後,即便被害人諒解,也不必然應從輕處罰。實際上,被害人諒解僅僅只是一項酌定從輕處罰的情節,是否從輕,法官有裁量權。實踐中,儘管通常都會從輕,但個別情形下,如果因犯罪性質惡劣等原因而不予從輕,同樣是合法的。



風雲26610126


這種事在現實中確實存在。

原諒強姦犯罪嫌疑人表現的方式多種多樣,而且各受害人的想法也各異。

有的被強姦後,怕磕磣(丟人)選擇放棄報案。有的當場被家人抓住。跪地求饒,並給了大量經濟補償,被害人而選擇放棄報案。也有的事後發現,找上門去偷偷私了,而不告知公安機關。

但是犯罪就是犯罪了,即便有這些從輕情形,也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責任了。


煤城飛t將


一種情況是覺得自己也舒服了,要人家坐幾年牢覺得虧良心,就沉默了。二種情況人家賠情道歉,又賠了錢,覺得值,不再追求。


水往低處流11


器好活好難捨棄。


柳州話


我感覺是害人者肯定給了好處吧?另一個原因就是害怕害人者勢力強大背後有政法系統親屬怕報復,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以錯就錯成了親,再一個原因就是怕家醜外揚不好做人。


喵叨叨0454


這種行為也不是說不可以,我相信要時間的醞釀。短時間內會出現這種情況我是不相信,因為這不切實際,誰受到了傷害短時間內會心平氣和呢,況且這個傷害這麼大。更多的應該是在哪方面妥協。

也許時間久了,生活平靜了,忘記了這件事也就沒事了。這時可能會原諒吧,其實也談不上原諒不原諒了,畢竟時間這麼久了,圈子不一樣,影響不了生活。


夜雨悄悄


孔方兄講情,受害人諒解,嫌疑人輕判,皆大歡喜!😃😃😃


雨露雜談


那是一方無可奈何的非法接愛即受害方,我不支持這種遇眜方式,要追究施害者的法律責任,不能放縱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