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低速电动车可上牌行驶,过渡期5年!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管理权或将下放至地方。

不达标车型,各省份拥有管理自主权

此番技术规范的出台是生产性规范,约束的是生产厂家。对电动车生产企业有了更高要求,当然对于已经获得电摩资质的企业来说并不受影响。面临严厉打击的是一些不符合生产标准,没有通过资质认定的杂牌车企业。

新国标从某种角度理解,它留给了地方政府很大的管理权。新国标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合格电动车,将会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管理,设置相应的过渡期,实现自然报废或者以旧换新。

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呼之欲出,管理将下放

电动车新国标的出台落地,同时也在提醒我们,低速电动车的国标也不远了。

早在2016年10月,国家标准委已经正式立项并下达《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制定计划,周期为24个月,按计划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截至2018年10月就将制定完毕。

不管标准能否按期出台,有一点值得注意,《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或将只着眼于产品技术标准。跟电动车一样,管理权就会下放地方,这对于低速电动车实际管理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科学性。

现阶段,山西、河南、山东等省份也已经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尤其是山西省,针对低速电动车在内的不合格车辆给予5年的过渡期,并允许车辆上牌行驶。不仅为低速电动车升级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也保障了消费者的出行权益。

标准出台前,整个低速电动车行业也在不断经历自我净化与升级,相信在国家与地方政府的不断引导下,低速电动车将走向发展的更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