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第九条 条文

条文注释

[机动车登记注册]

机动车登记注册,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购得机动车新车后,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而车辆管理所应当接受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申请,依法审核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交的资料,检验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服内,决定准于或者不于登记。条文注释

[机动车 登记注册]

机动车登记注册,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购得机动车新车后,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的资料。而车辆管理所应当接受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申请,依法审核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交的资料,检验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限内,决定准予或者不予登记。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在1997年以前,我国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要求该机动车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能办理其他手续。在实施过程中,广大用户认为,该机动车既然已经出厂进人销售领域,其质量及安全性能应当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再做安全性能检测,必要性不大,而且会给用户增加不合理的经济负担。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国家汽车工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制造企业的意见,我国从1997年3月1日起,对部分企业生产出厂的新车在办理临时号牌或初次注册登记时,不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仅确认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即可凭该企业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单办理其他手续。

[车辆购置税]

这里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同时,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免税凭证]

免税凭证主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机动车享有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凭证。

[依法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该项规定属于补充性条款,主要是考虑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技术、政策、通行的规定,灵活掌握机动车登记工作,如提供停车泊位证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的获得方式等。其中,机动车获得方式是指,购买、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快、仲裁裁快、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调拨等。当然,该项规定并不是任意为之,一定要考虑我国道路交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的趋势合理地规定,同时必须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规定,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还须提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