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作为最高行政长官,为什么可以干涉司法独立,拥有特赦权?不是三权分立吗?

灰丘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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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美国总统不会,也不能,更不敢干涉司法,在美国司法是完全独立的,不受任何政党 轮替影响,不受任何行政长官管辖,任何官员也不得干涉司法独立。

而美国的赦免权是美国宪法授予美国总统一项特殊权利。该权利规定:美国总统不受任何机构和限制。,赦免权适用于在美国一切法院判决中被宣告有罪的人。

也就是说美国总统如果愿意可以赦免贩毒的,杀人的,一切罪责都可以赦免,而且无需国会同意,这是美国宪法给予美国总统的权利。而且美国总统的赦免权包含减刑。免刑,缓刑三种方式进行,比如说A判刑10年,美国总统可以给予他减刑5年,或者直接赦免。而缓刑是指A被判处死刑,可以延缓时间再执行,从理论上说可以无限期延缓。

美国总统这项权利,几乎所有的 美国总统都曾经使用过。但美国只有对被联邦法院判处有罪的人进行赦免。比如还是A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被判处10年。只有州长有权利赦免,而美国总统无权赦免A。最关键是美国总统的特赦权是无理由特赦,也就是说任由美国随意特赦。但实际上每一位美国总统对特赦权都是慎之又慎,而之所以给美国总统这样的权利目的只有一个。即弥补法院裁决之不公。

二战结束以后,一个叫户栗郁子女广播员,她是美籍日本人。因叛国罪被驻日美军正式逮捕,(宣扬法西斯)判处十年并处罚金1万美元,而且取消了她的美国国籍。但美国总统福特赦免了她的罪责,而且恢复她的美国国籍,奥巴马在位的时候,一共赦免64人,成为特赦最少的美国总统,哈里.杜鲁门是批准赦免人数最多的总统,为1913人,戴维.艾森豪威尔总统为1110人,林登·约翰逊总共赦免960人,名列第三,自己被特赦的尼克松总统本人也赦免过863人。

可以说,随着时间推移,美国总统特赦人越来越少,被赦免的基本上都是民事案件,比如偷窃别人钱包。比如A逃脱兵役,比如B和受美国制裁的国家做生意。但也有颇受争议的,比如克林顿特赦 了自己朋友等等。

总的来说,美国总统对于这项权利的运用还是很谨慎的,并没有滥用。用美国一个大学教授的话说:给予总统特赦权,就是认识到人类实施的法律制度不完美。




清水空流

特朗普成为动用特赦权最频繁的美国总统之一

美国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分权与制衡

首先讲一下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分权:《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了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美国总统享有行政权,美国最高法院享有部分司法权,二者是互相独立的。

再来讲一下总统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制衡:美国总统对最高法院的制衡主要体现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权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共有9名大法官,每一名法官的任期为终身制。一位大法官的任命,先是有时任的美国总统提名,然后经过参议院一半以上议员同意后,成为正式大法官。最高法院对总统的制衡主要体现在可以宣布总统任何一项政策或行政命令违反《美国宪法》!

美国总统拥有特赦权的意义

美国总统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遭弹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但如果罪名是美国州一级制定,则特赦权归州长所有。有上文可知,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终身制的,而总统最多只有两届、8年任期。万一出现9名大法官都与总统政见不和的情况下,美国总统的特赦权可以制衡最高法院。此外,特赦权也有利于司法公正。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法律,更没有完美的法官,冤假错案在美国也难免发生。总统拥有特赦权是法律的一道安全阀,有利于美国的司法公正。

欢迎大家讨论,美国总统是否应该拥有特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