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开除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

东友律师事务所

1、按照你的描述,无法正常工作,说明病假是真实的;

2、真实病假即使长期也是不能开除的;

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疾病,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延长医疗期。这种情况下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需要延长到医疗期满的;即使最后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必须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3、根据各个地方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发放工资和缴交社保等费用的。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也就是说深圳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并且按照目前的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每天75元(2130元×80%÷21.75天)。

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2130元是深圳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的发放比例是根据工作年限来计算或者协商的,各个地方的规定稍有差异。

说明:

1、这是一种人性化的法律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患病员工因为患病不能正常工作带来的经济方面的影响和压力,工资应予遵守;

2、如果出现虚报长期病假或者以长期病假名义从事其他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或者付诸法律;

3、类似情况最好能够协商解决,照顾员工的实际困难,也协商公司存在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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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虽然该员工病假期间可以只发放病假工资,但公司认为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却仍要向该员工支付病假工资,并承担社保,大大加重了公司的负担,于是想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请假程序、按照旷工处理为由辞退该员工。

公司的想法能够实现吗?

【分析】

一、因病休假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员工在医疗期内休病假提供了病假材料,虽然未获得领导签字,不宜按照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进行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请病假需经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但此规定属于程序性要求。患病属于个人无法控制的情况,如没有领导签字就不能休病假,客观上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二、员工医疗期满后符合法定情形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如该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择一处理: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除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外,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从解除劳动合同到通知员工正式返工期间(由于员工原因未能提供劳动的除外)的劳动报酬,这意味着仲裁或者诉讼期间,公司仍需向员工支付工资。

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四、如员工采取虚构病假事由、伪造病假材料等手续骗休病假的,公司可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案件的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结果均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后经北京高院再审,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法律上的平等和相互尊重,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有悖相互尊重和信任,导致劳动合同失去继续履行的基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终确认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因此,如员工违反诚信原则,病假期间从事其他与养病无关的活动,或者虚构病假事由、伪造病假材料等手续骗休病假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东友律师事务所

这个问题我太想答了。标准答案是不能开除。但是!但是!但是!同样无法开除长期泡病假的员工!手里正好有一个真实案例,还没解决呢,仅供大家参考。

看企业遇到这种无赖员工有多被动吧!

这段时间正好了解到美国劳动法律关于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一句话,公司可以随时炒你鱿鱼,你也可以随时炒公司鱿鱼,法律没有规定任何补偿金。

羡慕嫉妒恨。

哦,顺便说下,这个员工后续如有下文,我再更新。


职场三原色

中国劳动体制的改革就是打破了大锅饭,多少人下岗, 在最开始都难以接受吧?

但是你看看现在,如果当年不实行打破大锅饭的方法, 今天哪有这几年突飞猛进的发展, 仅仅用了十年时间就超越了其他欧美发展中国家30年的历程。如果中国现在还停留在在上世纪50年代,那么,在工作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人人有份”的现象会阻碍中国高速度的发展和人才的流失, 不能激发创业者的激情和欲望。更不可能有今天在国际地位举足轻重的辉煌!

再看看今天, 下岗和开除是不是家常便饭一样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现在人已经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只有压力才会产生动力!只有激情和动力才能产生史无空前的效应!

所以, 一个国家是如此, 企业也一样。就像一个200多斤的胖子, 不甩掉多余的赘肉, 想去参加马拉松的话, 没跑出一半就累死了一样的道理。

你在老板的位置, 也不会长期养着一个请病假的人, 话说回来了:嘿 , 这里不是养老院, 也不是托儿所, 就是的话, 也要交付费用的,不是不近人情, 是你太无能就要被淘汰。而不是让寄生虫啃噬公司的漏洞。

根据主题答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在医疗期满后合法解除,住院期间支付病假工资。辞退后给经济补偿金,额度是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同样还有那些情况下, 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1:恶意使用病假或者莫须有的借口无限期请假不上班者。(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2:工作中怠慢懈怠不予配合者,警告无效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3:长期迟到早退无视公司规章制度者,请走。。。用不起这样的大爷人物!

4:领导和上级安排的人物总是拖延,不听从上级安排服从分配者,估计可以走人了。。。

同样, 用人单位无辜裁员和其他情况辞退不在本次讨论的话题, 略过!

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

就是为公司做出绰约贡献的员工,或者替公司挽回巨大损失的功臣, 而落下病苦的员工, 这种功臣本人认为不能开除,在公司有能力的情况下。

工作年限长达15年以上,有权利享受公司的养老补贴和退休金。

今天也是这个问答中提到的普遍用人单位头疼的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细小和分歧的问题都要以客观的对待,其实这样的劳务纠纷很多出现在事业单位和国企,真正的私人企业和外企很少出现这种情况的,因为各项公司制度是公司自己制定的,但是都是按照劳动法的要求, 也无可非议。员工对这些企业也比较尽职。因为没有国企优厚舒适的福利可享受!

简单的阐述个人对职场的一些建议, 欢迎点评和提出好的建议!工作愉快!


上师坛城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员工守则,上面规定了企业的规章制度、薪酬福利等。大部分的员工都会自觉地遵守企业的员工守则,但总是有那么一些员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经常请病假,公司能否开除员工呢?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并且医疗期在使用上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循环使用。

有病假一般很难开除,开除通常也不合法

1.如果劳动者患病仍然处在医疗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或是其他理由辞退员工;

2.如果劳动者患病而医疗期已满,也只有在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同时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合法开除员工的情况

《劳动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职场律师说

一,工伤的情况,这个比较复杂,如果是工伤,公司无法开除该员工,开除会有各种麻烦,哪怕是应该可以开除的情况下,所以一般大点的公司不会去沾这种麻烦的,就随员工自己。

二,长期病假,按劳动法规定,具体条款需要自查,工作多少年,可以长期病假多长时间,而且如果员工真的是大并,一般公司也不会做的太绝,一到时间就去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有欺骗性质的病假,公司绝不手软的。

所以没事别以这个病那个病的理由乱请假,给公司一个不好的印象,以后真的要病了,反而公司会认为你是装的,而且不对你有什么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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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疗期法律依据: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二:医疗期时间划分:医疗期的时间则是根据员工参加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具体如下:所以,处于医疗期的员工最长可以请两年时间的病假呢,前提是满足以上工作年限,企业职工在患病面临辞退的情况下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医疗期内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职工非因工致残的情形虚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五级至十级则不可解除。医疗期满员工未治愈的,企业则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补偿金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员工长期请病假的情况需要结合员工参加工作年限,医疗期时间以及员工病情程度进行差别分析,企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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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们企业操作过。

病假不是无限期请假的,是有期限的。

第一:病假是有医疗期的,医疗期满可以解除,需要给予补偿金。

第二:如果员工病假造假,公司可以开除,而且不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规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

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工作,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正义的HR规划者

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说直接开除那是有点扯。毕竟劳动法还是偏向于弱者的,作为公司管理者要学会用人之道。不要以为人家给你打工就随意派遣!闹到仲裁最多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也要给员工按劳动法进行补偿。别以为自己制定那些企业规定可以大过法律,要是那样顾主直接制定白干得了。对于劳动纠纷管理者一定记住大事化小,不然遇到懂法的员工你会很尴尬的。国内法律对于雇佣方已经很宽容了!


七个隆冬123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和和法律相抵触,病假是职工患病需要休息的证明,公司领导是否批准不是法定条件,只要病假证明是真实的,公司就无理由开除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