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假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 男子被行政拘留

通讯员 周芙蓉

记者 贾亮 报道

晨报淄博4月27日讯 机动车行驶证,是公安机关核发给机动车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使用伪造的行驶证,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周村交警大队就查获了一起涉嫌使用伪造行驶证的违法行为。

4月27日上午10点半,驾驶员程某携带车辆行驶证等证件来到周村交警大队南闫中队处理交通违法。细心的工作人员很快发现,程某递过来的行驶证有“猫腻”。

原来,程某所持行驶证的字体与正常行驶证的字体不一致,行驶证上的编号与系统核查的也不一致。经仔细核查,程某出示的行驶证系伪造。工作人员随即通知中队民警,把车辆和程某进行控制。

据程某交代,车是2017年他从老家菏泽曹县买的二手车,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过户,行驶证还是原车主提供的。2019年他还从老家审过车,也没有被告知行驶证是伪造的,他也是刚刚被民警告知以后才知道行驶证是伪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程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15日以下行政拘留、收缴伪造的行驶证的处罚。周村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购车时要谨慎核实车辆状况,慎重购买,不要贪便宜购买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机动车。

拿假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 男子被行政拘留

伪造的车辆行驶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