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0年7月30日市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陈庆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莫永超为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任命:
宋云中为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潘娟(女)为北海市司法局局长;
莫华福为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梁振威为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邓金雄的北海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唐岗的北海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陈京燕(女)的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莫永超的北海市市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左晓峰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
李文菁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长程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沈晓晓(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明智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叶长程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徐惟甲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
岑潇(女)的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审判员职务。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李海文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决定
(2020年7月30日市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分工调整,补选李海文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邓昌达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
的决定
(2020年7月30日市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分工调整,接受邓昌达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
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五届十六号)
海城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宋云中、陈庆,银海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唐海波、莫永超、徐惟甲为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宋云中、唐海波、陈庆、莫永超、徐惟甲的代表资格有效。
银海区人大常委会选出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伦兵、梁炳扬,因工作需要调离北海,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文菁、林德光、刘永康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熊赤锋因个人原因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规定,李文菁、林德光、熊赤锋、刘永康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人。
特此公告。
执行总编 |周承雪
审核 | 李维维
编辑| 周方舟
校对 | 赵锦妙 邓一婷(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