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集中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动员会

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集中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动员会

2019年11月20日上午,大队召开集中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动员会。大队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机关全体参加会议。

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集中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动员会

会上,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薛军首先传达学习了《南阳市宛城区集中开展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副大队长李干臣传达《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集中开展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支部、科室、中队深刻认识和领会开展“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明确学习内容、活动对象、活动时间及要求。

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集中开展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动员会

随后,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薛军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最后,薛军对参会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争做学习模范,营造认真学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要严守党纪党规,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强化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检己正身。三是主动履职,传导责任压力,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带头遵章守纪的同时,把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教育执法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守好底线、不踩红线。

(文/王松 摄影/刘海峰)

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6.《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7.《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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