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信息巧设局 被执行人“中计”

吴某是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起债务纠纷的被执行人,根据法院判决,需支付申请执行人140余万元。吴某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之后,无动于衷。


“张法官,你们法院限制我高消费,我前几天有急事要外出,因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只好开车去,结果车玻璃在路上被砸修理花了将近两万块。你们能不能尽快解除限高措施?”吴某在电话中向天元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张轶强诉苦。
“你开的什么车呢?修个玻璃就要两万块?”捕捉到信息点,张轶强在电话中和吴某聊了起来。
“2017年我买这台车花了将近200万元,但是这几年做生意亏了好多钱,所以现在偿还能力很有限。”
“要不你现在到法院来,把情况详细说一下?”张轶强邀吴某面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猜测吴某十有八九会开车来。
没过多久,吴某便到了法院。
“张法官,能不能和申请执行人说一下,要他让点步?”
张轶强一边和吴某聊着,一边通过执行信息平台查询被执行人的车牌号码,好家伙!是辆奔驰车!张轶强不动声色将车辆信息通过微信告知书记员,并安排书记员带上封条到法院附近寻找该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查封。
果不其然,书记员在法院附近道路沿边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于是和两名法警一起将车辆贴上封条,并将车后轮上锁。

收到书记员的微信反馈后,张轶强告诉吴某:“我刚才和申请执行人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说至少要130万元。”
“这么多啊!那我付不起。”在申请人退让之后,吴某依旧“哭穷卖惨”。
所谓“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张轶强深谙执行与审判最大的不同在于执行的强制性,于是打开手机给吴某看:“这是你的车不?我们刚才已经查封了,如果你实在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我们只好评估、拍卖这台车了。”吴某一看,傻眼了。
接下来,剧情发生了180度大反转——得知自己的豪车已被法院查封,吴某表示愿意十天之内凑齐130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日前,130万元执行款已支付到位,吴某到法院取回了奔驰车,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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