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法院:一日審理三起販毒案,嚴懲毒品犯罪

邵東法院:一日審理三起販毒案,嚴懲毒品犯罪

4月27日,邵東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三起販賣毒品案,其中被告人胡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10月2日,胡某到邵東縣城某賓館房間內與吸毒人員何某、魏某共同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並販賣了500元的毒品“麻古”給何某。

翌日,嚐到甜頭的胡某再次來到該賓館房間與何某二人吸食並賣賣毒品,後被該市公安局民警查房時發現。胡某見勢不對,趁民警不備,將大包毒品扔出窗外,企圖毀滅罪證。後經民警現場清點,除桌上當場繳獲的0.45克的“麻古”外,在房間窗外找到胡某扔掉的“麻古”20.47克。

法院審理認為,胡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販賣和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當日,該院還公開審理了另2起販賣毒品案,其中被告人申某因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另一起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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