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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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這個文章,有幸瀏覽,只是敘述了一些演藝圈的人的事情,其內容也不涉及黃和隱私,最多的也是敘述這些人之間的勾心鬥角以及一些神馬鬼神,就跟鬼小說一樣。說白了,真真假假,就是作者本人也不算清楚,有的也是作者的朋友告訴他的。

421,和當年的豔照門和臺灣的那誰的事情不一樣。也不是一個性質。所以談不上犯法。唯一能追究的也就是真假,真的,也就這樣了,不了了之。假的,除非當事人提起訴訟。但是,真的全是假的嗎?哈哈哈。只能說,貴圈很亂,大家姑且當個小說看看吧[呲牙][呲牙]


jalicke


咱不是學法律的,不敢瞎說,但可以說說淺見。

421犯法不犯法取決於真實性

首先可以確定作者、傳播者肯定犯法了,侵犯他人隱私,公佈了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力。

  • 假設是真實性

如果這裡面存在真實性,那麼不管有多少,作者應該屬於是道出了真相。出於這點,作者應該是不違法的或者違法較輕?(畢竟不是學法律的認識有限,應該不違法吧?)

  • 假設是謠言

如果是謠言,那麼應該早就有人告作者了,421已經流傳好幾年了。然而現在是沒有一個人告傳播者,大膽猜測421間接說明了存在一定真實性。


其實我手上有這一份文件,看完了。

421涉及到了200多位明星,大大小小的圈子齷鹺事噁心至極。我仔細看了好久(看完了全部幾百萬字),結合網上的新聞、八卦,很多明星的事還是有很大出入的。這就說明了一個大問題了,作者寫的並不是空穴來風。為什麼至今沒人告作者違法,那是因為不敢告!

裡面寫的明星八卦真的觸目驚心,而且明星與明星之間都有關係,沒人敢做出頭鳥,他們心虛了。

比如下面圖中這位:

這文件說陳某犯事,有的沒的也確實實錘了。所以421頁明星八卦內容是存在真實性的。

所以有真實性沒人敢告,只能任其流傳了。


娛雜記


估計百分之六七十的內容是真實的吧!也肯定有一定的水分!看看就行,與你我何干,犯不犯法也不知道,你要說犯法那卓某讓明星那錢消災不也是沒人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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