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被抓,检方:不算自首

逃犯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被抓,检方:不算自首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逗乐检察官的诈骗案。当地一名小伙为了考试去派出所想办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想到证明没办成,还被民警当场拿下。原来,这个小伙因涉嫌诈骗罪被网上追逃,而他去派出所"自投罗网"的行为也不能算作自首。4 月 23 日,该小伙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3 个月,缓刑 2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 5 千元。

2019 年 10 月,家住南通海安的男子吴某,准备报考某事业单位,但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他来到海安市公安局滨海新区派出所,想让民警帮忙开一张,可当民警将其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查询时,发现吴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网上追逃。于是,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吴某从 2017 年开始,以发生交通事故急需用钱、可以帮忙办理取保候审等理由骗取多人钱财,共计 14 万多元。2018 年 10 月 19 日,吴某还骗到了一名受害者的信用卡及密码,刷卡套现了 1 万多元。

据吴某交代,"犯事"后,他十分害怕遇见警察。可他为了考试,又心存侥幸觉得警务服务中心的民警只负责办事,不会注意到他,这才铤而走险进了派出所,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承办此案的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虽然吴某是去派出所"自投落网"的,但不能认定其有自首情节。

海安检察院以吴某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 月 23 日,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3 个月,缓刑 2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 5 千元。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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