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7个国家可以签E-2签证,快来看看你知道哪几个

国家特定的注解

  • 中国(台湾) -根据《台湾关系法》第6条,(TRA)公法96-8、93 Stat,14和第12143、44 FR 37191号行政命令,该协议已于一月前与台湾当局达成1979年1月1日由非营利性哥伦比亚特区台湾公司美国台湾研究所以非政府方式管理,既不承认台湾当局也不与台湾保持任何正式关系。

  • 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 -与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的条约于1992年12月19日生效;于1993年1月1日分别在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生效。

  • 丹麦 -该条约于1961年7月30日生效,不适用于格陵兰。

  • 法国 -该条约于1960年12月21日生效,适用于马提尼克岛,瓜德罗普岛,法属圭亚那和团聚部门。



  • 日本 -该条约于1953年10月30日生效,并于1968年6月26日适用于波宁群岛,并于1972年5月15日适用于琉球群岛。

  • 荷兰 -该条约于1957年12月5日生效,适用于阿鲁巴和荷属安的列斯。

  • 挪威 -该条约于1932年9月13日生效,不适用于斯瓦尔巴群岛(斯匹次卑尔根州和某些较小的岛屿)。

  • 西班牙 -1903年4月14日生效的条约适用于所有领土。

  • 苏里南 -1957年12月5日生效的《荷兰条约》于1963年2月10日适用于苏里南。

  • 英国 -该公约于1815年7月3日生效,仅适用于欧洲的英国领土(不列颠群岛(爱尔兰共和国除外),海峡群岛和直布罗陀)以及该领土的“居民”。在《公约》中,该术语的意思是“实际上并永久地居住在给定位置并在此居住的人。” 同样,为了符合本条约下的条约商人或条约投资人资格,外国人必须是英国国民。具有联合王国以外的英联邦成员国国籍的个人不符合本条约下的条约商人或条约投资者身份。

  • 南斯拉夫 -美国认为南斯拉夫 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SFRY)已解散,而以前组成该联盟的继任者-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马其顿共和国,斯洛文尼亚,黑山,塞尔维亚和科索沃仍在继续受SFRY生效的条约和解散时间的约束。



  • 玻利维亚 -在2012年6月10日之前在美国进行合格投资的玻利维亚国民继续享有E-2分类的资格,直到2022年6月10日。玻利维亚唯一的国民(除了基于家族身份有资格获得衍生身份的人)与E-2主要外国人的关系),此时可能符合E-2签证资格的是那些前往美国从事E-2活动以促进在6月10日之前建立或获得的承保投资的申请人, 2012。

  • 到2018年5月18日在美国拥有合格投资的厄瓜多尔国民继续享有E-2分类,直到2028年5月18日。厄瓜多尔唯一的国民(基于家庭关系有资格获得衍生地位的人除外)目前可以申请E-2签证的E-2主要外国人)是那些前往美国从事E-2活动以促进在2018年5月18日之前建立或获得的有保障投资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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