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31)掃黑除惡“不放過、不湊數”,決勝之年如何向縱深推進?

雲南昆明孫小果案、湖南懷化操場埋屍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查深查實,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被打掉,社會治安秩序明顯改善、基層黨風政風明顯好轉……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兩年來取得的階段性戰果。

梳理全國檢察機關在過去兩年尤其是2019年的周密部署、雷厲之行,“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是一以貫之的主題。“不放過、不湊數”,是對人民的承諾,更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充分彰顯了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責任擔當。

加強頂層設計

確保專項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後,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對專項鬥爭高度重視,多次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2018年4月25日,最高檢成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並對全國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提出具體要求。隨後,最高檢建立健全督辦指導機制,聯合公安部掛牌督辦了24起重大涉黑案件,深入河北、河南、雲南等地實地督辦和指導辦理狄治民、“丁氏家族”等重大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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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全國檢察機關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促座談會。

在2018年10月30日舉行的全國檢察機關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促座談會上,最高檢強調,要堅持實事求是,既要依法嚴懲、從嚴從重,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更要客觀實際,是黑惡勢力犯罪的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勢力犯罪的絕對不遷就湊數。

這樣的嚴要求,對確保將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至關重要。2018年,全國檢察機關嚴把辦案質量關,共批捕涉黑涉惡犯罪案件2萬餘件7萬餘人,提起公訴1萬餘件6萬餘人。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危害國家政治安全、社會安全的黑惡勢力犯罪,以涉及農村地區的黑惡勢力犯罪、“軟暴力”、“套路貸”等為打擊重點,強化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依法快捕快訴,嚴懲了一批黑惡勢力犯罪分子。

2019年,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迎來“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區、攻堅期,形勢更加複雜,工作要求更高。最高檢出臺一系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指導性文件,並與相關職能部門出臺司法解釋,加強對各級檢察機關的辦案指導。

2019年初,最高檢掃黑辦制定了《重大黑惡案件專家指導機制》。2月28日,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印發《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確保準確甄別和依法嚴厲懲處“軟暴力”“套路貸”違法犯罪分子,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尺度。

2020/4/20(631)掃黑除惡“不放過、不湊數”,決勝之年如何向縱深推進?

2019年3月1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在2019年全國兩會上,張軍檢察長向全國人民作出莊嚴承諾。

2019年3月28日,最高檢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嚴格把關制度的通知》,明確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認定標準由省級檢察院統一把握,審查意見由省級檢察院統一把關,確保“不放過、不湊數”的正確方向。

兩年來,最高檢下發了三輯《檢察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選編》,用以指導各地檢察機關辦案。2019年7月18日發佈的第三輯有5個掃黑除惡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髮揮檢察職能,依法準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典型案例2件;依法追訴漏罪漏犯,追加認定惡勢力犯罪集團典型案例1件;不拔高不湊數、依法不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典型案例2件,直觀展示了“不放過、不湊數”的理念。

與第三輯典型案例一併印發的還有最高檢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既要從嚴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又要嚴格遵循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公正等法治原則,依法規範辦案,既不降格處理,也不人為拔高,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2019年10月21日,全國掃黑辦新聞發佈會發佈了最高檢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通知》等4個重磅指導性文件,使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深入健康發展有了更明確的遵循。

據悉,2018年至2019年底,公安機關以涉黑涉惡犯罪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未認定案件為1.8萬餘件,佔受理數的38%;公安機關未以涉黑涉惡犯罪移送,檢察機關起訴時認定案件為4000餘件,佔受理數的8.9%。

監督要精準 辦案要優質

只有遵循明確的法律規範和程序要求,才能體現執法的嚴肅性、展現法律的權威性,最大程度發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治效能和社會效益。在記者採訪中,受訪的檢察官都表達了這一共識。

2019年4月9日,“兩高兩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4個關於辦理掃黑除惡案件的意見,完善了涉黑涉惡案件證據、程序等方面的規定。

“依法規範辦案,既不降格處理,也不人為拔高”的原則,成為檢察機關辦理涉黑涉惡案件的自覺行動,也是實現精準監督的重要標準。

“將目光不斷往返於事實和法律規範之間”“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這樣的辦案箴言多次出現在記者與辦案檢察官的對話中。

張新民等1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最高檢發佈的《檢察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選編(第三輯)》5個典型案例之一。因案情重大複雜,湖北省荊州市檢察院加強對洪湖市檢察院的辦案指導,兩級檢察機關共同對個罪逐件梳理,先後12次聽取辯護律師意見,與公安機關共同梳理證據存在的問題,通過退回補充偵查和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公安機關補充證據材料7卷190餘份,補強了證明“組織特徵”“經濟特徵”等方面的證據。

“辦案中監督、監督中辦案”,監督要精準、辦案要優質。如何通過創新提升司法辦案效能?多地檢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進行了實踐探索。

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檢察院在辦理邱士平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搶劫,非法拘禁案時,優化創新檢察監督方式,採用“總—分—總”辦案模式,即將一案拆分為五案,由五名專案組成員分別對五個窩點的被告人進行審查,在起訴時再將其整合審查。嚴審細查確保了證據的完整紮實,開庭審理時,42名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法院當庭宣判。

“這種協調安排有效分擔了各承辦人提訊犯罪嫌疑人、審查案卷的工作壓力,又確保能快、準、穩地認定犯罪事實和審查相關證據,成為我們在辦理此類特大涉惡傳銷案件時的一種全新模式。”芙蓉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說。

推行“導師制”,利用“小課堂”,這是江蘇省徐州檢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優化辦案團隊的創新之舉。通過統一調配人員,徐州檢察機關組建了辦理涉黑案件專業化團隊,將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家人才、省級業務能手、市級以上優秀公訴人等納入其中。

在山東省重要南北大通道濱萊高速博山、萊城交界處,以張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為了達到欺行霸市的目的,威脅、恐嚇他人。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檢察院結合案件實際情況,主動與萊城區檢察院對接,共同建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邊界治理工作機制,強化邊界地區檢察合作,合力精準打擊跨區域涉黑涉惡犯罪。

精準監督確保了辦案力度和質量。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各類涉黑涉惡犯罪4.4萬餘件13.2萬餘人,起訴2.5萬餘件15.9萬餘人,監督公安機關對涉黑涉惡案件立案1300餘件2900餘人、撤案110餘件150餘人,糾正漏捕8890餘人,糾正遺漏同案犯7900餘人,糾正移送起訴遺漏罪行1.1萬餘人。

延伸檢察職能 促進綜合治理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在打防並舉、標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細功夫。

2020/4/20(631)掃黑除惡“不放過、不湊數”,決勝之年如何向縱深推進?

2019年7月20日,大檢察官研討班在成都開班,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講話。

“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始終把‘破網打傘’放在頭等重要位置。”2019年7月20日召開的大檢察官研討班,對“破網打傘”再次提出了具體要求。最高檢掃黑辦早在2019年年初就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報送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在檢察辦案環節發現的“保護傘”線索,掃黑辦對各省級檢察院報送的線索集中討論研究,逐一“過篩子”。

洞庭湖是長江中下游的重要生態屏障。然而,在長達十餘年的時間裡,私營業主夏順安通過違規承包並非法修建矮圍將下塞湖佔為己有,從事非法捕撈養殖、盜採砂石等活動,嚴重影響行洪,破壞洞庭湖生態。

2019年7月4日,這起由全國掃黑辦、最高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夏順安等1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由湖南省益陽市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主犯夏順安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被分別判處十六年至二年零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記者發現,在公佈的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中,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受到嚴肅問責。

“破網打傘”“打財斷血”一個不能少。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各級檢察機關將“打財斷血”工作貫穿案件全過程。比如,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至2019年年底,山東檢察機關共對275件涉黑涉惡案件向公安機關、審判機關提出涉案財產追繳建議、財產刑量刑建議916條。

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社會綜合治理,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兩年來,全國檢察機關不斷髮揮精準監督、精準引導作用,積極創新參與社會治理方式,延伸檢察職能,注意發現深層次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檢察建議。

上海檢察機關結合涉黑涉惡犯罪高發在“套路貸”、非法“現金貸”、“吊模宰客”、“敲牆黨”、“黑搬場”、“黑車”等領域的現象,通過檢察建議等多種方式大力推動社會綜合治理。

江蘇省檢察院選擇7個市作為調研樣本採集地,組織對惡勢力犯罪開展專題調研,對338件案件逐案分析涉嫌罪名、案發領域、犯罪手段等,提出實施防控惡勢力犯罪的“源頭工程”、建立惡勢力犯罪案件證人特殊保護制度等具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

夏順安等1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涉黑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後,湖南省益陽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件,請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4000餘萬元,並推進“守護一湖四水”專項檢察監督工作以及江河湖塘非法圍堰專項清理活動。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檢察機關通過梳理黑惡勢力犯罪線索,對共性問題追根溯源,抽絲剝繭,發現存在犯罪地點多在娛樂場所、犯罪主體多為年輕男性、犯罪行為多由討債引起的“三多”特點後,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工商管理局等7家單位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監督管理。

……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勝之年,檢察機關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由全面撒網向循線深挖拓展、由面上打擊向深度打透推進、由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轉化,主線依然是“不放過、不湊數”,長效手段則是推進社會治理。

歲末年初,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提出“一十百千萬”行動,要求建立一個長效機制、整治十大行業領域突出問題、掛牌督辦百起大案、緝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審結萬起案件,既在深挖整治上見成效,又在長效常治上下功夫,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檢察機關將以此為抓手,繼續厲兵秣馬,為全勝盡全力。

來源:檢察日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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