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诈骗团伙套现! 五被告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在红塔区法院开庭受审

3月5日上午,一起为他人转移非法财物以获得报酬的案件在红塔区法院公开审理。

帮助诈骗团伙套现! 五被告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在红塔区法院开庭受审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田某某、任某某、王某受人指使,从网上大量购买他人银行卡用于接收来路不明的款项共计26万余元,取出并转存至指定账户,从中获取报酬。

被告人李某某、凌某某在二人经营的某渔具店内,与一陌生人约定帮忙接收银行转账资金并取款,收取约定比例的手续费。后二被告人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通过凌某某银行卡账户接收上游诈骗账户转入资金38万余元,并将全部款项取出,后被查获。

帮助诈骗团伙套现! 五被告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在红塔区法院开庭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某、任某某、王某、李某某、凌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帮助他人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将择日宣判。

小编提醒:在面对高额报酬诱惑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盲目的相信陌生人给出的理由,更不能贪图高额回报,以身试法,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供稿:钱瑾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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