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河信用社原副主任违法放贷450万,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凌海市人民法院判决,对大凌河信用社原副主任佟某违法放贷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徐某为归还其他信用社的300万元贷款,找到时任凌海市大凌河信用社副主任的被告人佟某,让佟某帮其办理贷款。

佟某在明知徐某提供的抵押房产已被质押,且徐某的购销合同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违规用房产证复印件办理450万元的贷款手续,违法发放贷款数额450万元。

2019年5月,佟某被凌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佟某任大凌河信用社信贷主管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另查明,佟某曾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法院一审判决,对佟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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