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法出臺,買房要多交幾個點的稅?純粹瞎說

契稅法出臺,買房要多交幾個點的稅?純粹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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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在全國人大獲得通過,並將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這項法律的第三條規定:“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我們不由得犯嘀咕,目前在買賣房屋的時候,契稅一般按照1%、1.5%來執行,難道這次國家要大幅度提高契稅?一些自媒體趁機煽風點火,鼓動有購房需求的人趕快下手購房?

真的是這樣嗎?實際上,這又是一次商業媒體為自身利益誤導大眾的“表演”。

法律規格升級,但條文未變

契稅法出臺是新事物,但有關房地產契稅的規定,新舊法律沒有變化。

目前有關契稅的法律規定是1997年4月國務院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該條例第三條規定:“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這跟剛公佈的契稅法的規定完全一致,根本不存在“大幅度提升”一說。

契稅法出臺,買房要多交幾個點的稅?純粹瞎說

法律條文沒有變化,不同的是法律規格上升了。以前是條例,屬於行政法規,由國務院發佈,而現在是正式的法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併發布。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變化?一部法律的出臺,過程比較長,當時急著要徵稅,怎麼辦?那就先暫時由部委出臺一個條例。但隨著中國法治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要落實稅收法定的原則,以前的稅都要通過法律形式把暫行條例變成法律,於是,條例最終被契稅法代替。

為什麼現實契稅是1%、1.5%?

雖然法律規定房地產契稅是3-5%,但實際生活中,大家買賣房屋時,首套超過90平方米的一般徵收1%,超過90平方米的一般徵收1.5%。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這屬於法律條文本身規定的“減徵或者免徵契稅”情形——政府可以根據調控的需要,對房地產契稅見證或免徵。我們現在的房地產契稅就出自2016年財政部、國稅總局、住建部三部門的規定: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在新的契稅法裡,仍有這樣的減免徵情形,賦予了政府宏觀調控的自由度。也就是說,未來契稅怎麼徵,看法律,同樣也要看政策。

只不過,各地調整房地產契稅稅率,程序上要複雜些。以前是財政部、國稅總局和住建部報國務院批准就完事,現在需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備。

透露了什麼信號?

契稅法頒佈後,一些自媒體特別是中介類自媒體制造“國家要加大房地產調控”的氣氛,企圖刺激市場加快成交。但事實證明這只是謠言。

今年年初,在寬鬆貨幣政策的背景下,深圳、南京等地房地產市場再度走熱,炒作跡象重現。但這股熱火迅速被掐滅,深圳、南京等地在購房資格、離婚認定等環節提高政策砝碼。近期,中央又明確提出“經濟內循環”的發展理念,推動國內市場繁榮活躍和消費結構轉型升級,抑制房地產的炒作幾成必然。相信,在未來幾年內“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調不會變化。

契稅法出臺,買房要多交幾個點的稅?純粹瞎說

現實中,一線城市,以及經濟活躍、人口呈淨流入狀態的城市房價表現出較強的穩定性,而一些虛火旺盛的三四五線城市甚至部分二線城市,房價則面臨較大的下跌壓力。無論哪種地區,房地產調控政策的目的都在於“以時間換價格漲跌幅度”。未來幾年,當房地產調控的行政手段完成使命退出後,調整契稅稅率作為彈性工具,將接棒成為房地產調控的抓手。試想,如果到時宣佈契稅稅率不減徵,甚至直接上升到5%,那還有多少人急著買房呢?


採編:汪雪亮 梁楚瑤

校對:吳琦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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