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寿 ) 应急罚 〔 2020 〕 1005 号单位名称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案件名称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案法定代表人姜亦雷违法事实及依据2020年3月26日,寿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催化车间开工锅炉西侧道路临时禁行,未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采集的证据主要有《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拍摄照片等各类书证、证人证言共计11页,证明检查时你单位未执行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合你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以及对我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我局认定你公司的违法行为情节为从轻档次。处置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处罚决定日期2020-04-23处罚类型罚款处罚结果处壹万玖仟元罚款执法部门寿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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