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傳統武術之街頭打鬥

街斗的勝利不在於你消滅了多少(敵人),而在於你保存了多少(自身)!


街鬥策略:
一。能不打,就不打
不到萬不得以,不動手,特別是對方兩人以上,或持械。小空間內寧用磚,勿用手,不要迷信自己的攻擊力,如:一掌能開幾塊磚頭,關鍵時刻,你開的那幾塊磚比你的手厲害的多,(我不能保證我每掌都能很重,但我能保證沒磚都很重)
三。對一人,摁住打
對方只有一人是,我通常是摁住就開扁,憑功夫弟兄的功力,三下就可以讓他癱條。但不要用腿踹他,因為他被踹開後,肯定是去“搬磚”
四。放倒後,馬上閃
當你把他放倒後,千萬別得意洋洋的傲立半秒鐘,在車上就趕緊下車,在舞廳,網吧就趕緊溜,並一段時間內決不來此!
街鬥功力
一。良好的短跑及障礙跑能力
街鬥場所複雜,可能是菜市場,也可能是樓梯間
二。良好的左右側踹能力
跟兩人以上的幹,千萬別讓他近身。否則
三。具備一招“一擊畢殺”的硬功
可以是崩拳,手刀。條件好的也可以練鐵砂掌,這能起到核威懾作用,關鍵時刻能救你一命

談傳統武術之街頭打鬥


有人說 街鬥就是掄拳頭幹人 我看沒那麼簡單 街鬥不在於打倒多少 而在於自己不受傷害且不失顏面將對方打敗 我總結了些經驗 大家參考一下:
1 打鬥最好的招我認為: 打下巴 從上而下搭鼻子 手砍脖子。
2 打鬥時狂嘯起來 能讓對方恐懼那種 。
3 如果你練過功夫 那也別太迷信自己的力量 打鬥時一般都是很少能一招致敵 最好用連續拳擊打。
4 對付一個人 摔倒後恩住打 別揣開 也別讓他站起來 最好用地面制服 。
5 寧用磚 別用拳打 雖然有人能砍動磚 我不敢說我每拳都狠 我敢說我每磚都很狠。
6 打鬥時就要瘋狂 要想:我不是那麼容易受欺負的人! 我將成為一名真正的強者!我連死都不怕,還怕什麼?!
7 街鬥不是表演 ,什麼招都可以用, 揚沙子 咬耳朵 踢襠等 為了性命別為面子考慮 打贏才是硬道理 。
8 街鬥最好別用花招 直接簡單最好 爭取快速制敵 。
9 以1打多時 看好地形 靈活移動 別讓人抓到 能退就退 別逞能 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
10 打拳不練功 到老一場空 平時多練習基本功 。


11 平時練練左右腿側踹 打鬥時很有用。
12 用短棍時大揮大砍很有用 狠點就行。
13 善於運用生活中的武器 有時雨傘 鑰匙 甚至硬幣都可能幫你大忙.

三、就“街頭實戰”而言,首先要改變習武者的觀念,觀念不改變,任何一個武林高手都只能是在溫室裡成長,經不住任何的風吹雨打;觀念一旦改變,任何庸手都會成為毫無顧忌的慣戰之士!

  今從“實戰”的角度,提出幾點忠告:

  (一)首選械鬥。

  相對而言,冷兵器的裝備,使武術至少增強了數倍的殺傷力,因而原始武術,主要以械鬥為主,手搏為輔。古人認為,手搏有兩個作用,一是在展開械鬥前活動筋骨之用,二是熟練身手之用。古代的刺客,多用刀子去刺殺敵人,沒有聽說過一個刺客用赤手空拳去“打”死敵人的!有的刺客一旦失去了武器,就束手就擒,可見他們對“手搏”這一技巧,實在陌生得很;也可見古代所謂的“刺客”,並非是憑藉什麼神功絕技,而憑的是勇氣,一去不復返的氣概!所應用的手段,也不外乎是如何接近目標,再如何用利器刺殺,如何功成身退,等等。這與現代所謂的“搏殺術”,那可真有十萬八千里之遙!

當然,手搏並非毫無用處,它有一定的作用,但若拿手搏與械鬥相比,械鬥的優勢自然不可同日而語,不用我多說。兩個同樣水平的人,一個訓練械鬥三個月,一個訓練手搏一年,他們交手的結果就很難講!如果兩人同時訓練三個月,手搏肯定難以與械鬥一比!也許有人會覺得不公平,我覺得真正公平的是,訓練手搏得用一年時間才達到的水平,械鬥者三個月就達到了,多用一種武器,少用幾個月時間,值不值?值啊!用手搏的“藝術”去對付大街上成群結隊的歹徒的鐵管馬刀,其結局必然慘烈!這種做法也絕對不明智!

  (二)強調殺傷效果。

  中國武術發展至今,一些殺傷力極強的竅門已不適應時代的需求,一些“技”被逐漸遺忘,“術”被武術界人士孜孜以求!

  如古代武士,多數重點突出如何突然襲擊一擊必殺,比如,用小刀從左胸部第幾根胸骨之間刺入,刺入多少深度才能達及心臟,對這些東西古人極其重視。又如從後偷襲時,勒喉有哪幾種方式,什麼時候適用什麼方式,幾秒鐘致暈、多長時間致死等等,也是一個刺客所必需熟知的。這些,是“技”的內容。

  現代武術已撇開這一些不談了,談到的也只是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現在所重視的,是直拳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攻擊能夠得手,怎樣用組合拳攻擊,怎樣用連環腿攻擊,腿攻與快摔如何連接,等等等等,這些,是“術”的內容。


談傳統武術之街頭打鬥


  “技”強調殺傷效果,“術”強調得手效果。

  忽視“技”的訓練,使一些武術中原有的精華內容喪失了,而這些東西在實戰中絕不可忽視!比如,用馬刀砍人,不能砍腦門,一砍腦門刀刃嵌入骨頭拔不出來,敵人還照常會反擊;要想重傷對手,要橫著肌肉的紋理砍,不能順著砍,順著砍七天就愈,橫著砍留下終生後遺症!……這些內容,在對敵鬥爭中,在實戰中,不可不知!江湖“保命四字秘訣”中就有一“挨”字訣,即如何捱打、挨殺,也是一門學問,挨不好一棍就死,捱得好十刀也刺不死,這其實也是“技”的內容。

  過分強調“術”,忽視“技”,這是現代武術的毛病,它使得攻擊的殺傷力大大降低,效果不理想。現代武術是一項體育運動,過分強調殺傷力肯定不應該,這值得肯定。

  但對於一個追求“實戰效果”的武迷而言,如果忽視了殺傷效果而片面追求得手效果,那未免美中不足了!

  (三)“實戰”就是不公平、無限制。

  現代武術對抗無論是競賽還是切磋,都是一對一的公平對抗,這隻能是較為合理地衡量雙方武術水平的對抗形式,但卻不能替代“實戰對抗”的所有形式。武術對抗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實戰對抗的原則是破壞公平、破壞平衡態。以有備殺無備,以暗鬥擊明爭、以器械攻徒手,以人多圍人少。實戰對抗很少出現武術對抗這種局面,在大部分情況下是眾寡之爭、強弱之爭、明暗之爭。如果武術對抗這種形式能夠替代實戰對抗的話,那麼,古代戰爭只需派幾員大將來一次“大比武”即可,“諸葛亮”則永遠退休在家矣!

(四)回來吧,“警覺”!

  武術對抗的興起,在很大程度上讓人失去了在對敵鬥爭中絕不能失去的能力,即“警覺心態”!一個武士一旦失去了“警覺心態”,我以為他便稱不上武士,因為他無法應付來自各方面的明的暗的突然攻擊和偷襲!

  若習武為了參加比賽或公開切磋取得勝利,不具備警覺心態自然可以!若習武是為了實戰,那麼,警覺心態的失去就等於生命的失去!

  傳統武界有許多名諺:“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無人似有人”等。現代武術界對此不屑一顧。其實這些武諺不單指練拳時的一種精神狀態,更指平時的警覺心態!我有一位師父左手從不離煙桿(到他去世時左手還握著煙桿),被人請客時從來背牆而坐,兩腳從不前伸,保持隨時起立的狀態!也許在現代武者眼中看來這是多麼的不適時宜,但若從實戰的角度來看,我以為實實在在深有必要!現代武術所失去的警覺心態,正是實戰自衛中最可寶貴的東西!

(五)德、武分離。

  武德是習武者的職業道德,武術界歷來強調這一點。但對“後發制人”,“點到為止”諸如此類的武林“規矩”,我深不以為然!

  先發,後發不是指外形動作,而應該指心理臨戰狀態!凡先發者,是精神上進入攻擊狀態,而非指動作上。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先發制人,後發(處於被動狀態)制於人,根本沒有“後發制人”之說!有些人把“後發先至”與“後發制人”混同起來,這是不對的。“後發先至”是指動作上讓對手“先發”,但精神上卻是自己“先發”,因為就雙方而言,他主動,因而“後發”能夠“先至”!

  至於“點到為止”,從實戰的角度來看,更是可笑!在實戰中,當在要挾、劫持對手時,也許會“點到為止”吧?否則,生死關頭,誰敢“點到為止”誰就倒黴!有人在力擊之下尚且受到對手的垂死反擊,一“點”之下又怎能讓對手束手就擒?茲舉一例如下:某市散打冠軍一次在電影院中被踩了一腳後大怒,不料對手身後竟有五六人之多,此冠軍即被揍得鼻青臉腫。心有不甘,約了師兄弟七八人,終日到電影院門口候著。終有一日,那踩他一腳的人出現,此冠軍與師兄弟二人即上前夾攻,以空心鐵棍猛擊此人頭部,將其搗打倒在地!被擊者滿面流血,卻又從地上爬起拼打!又用鐵棍猛擊,又倒地,又爬起……如是三番,冠軍終於心裡發毛,將對手打倒後迅速逃離現場了,一走了之。試問,散打冠軍與其師兄二人用鐵棍將人擊倒三次,對手竟然三次爬起拼打。若這二人“點到為止”,後果又會是什麼呢?

  習武之人必須講究武德。但講武德與“後發制人”“點到為止”是兩回事,我這樣認為。不講武德,害人害己,下場必定可悲;若武術受武德制約而不能盡情發揮,這武德豈不也是一個“害人精”?

  武林中有太多的約束,太多的規則!如果僅僅約束一個人的道德,未為不可!如果約束的是武術本身,則大錯特錯!許多習武者在初入武門時師父就諄諄告誡“不可亂用”,一些初學者也曾向我來信表白“不會和別人動手的”,這是無形中背起的包袱!這種包袱一旦背起來,就會缺少武者所不可或缺的鬥志,沒有鬥志,豈可稱為“武者”?!這種武者,肯定沒有打鬥“氣質”,沒有衝殺“氣魄”!真正習武者,在達到化境之前,都在無形中透出一種咄咄逼人的氣勢,讓人望而生畏;在達到化境後,有一種凜然不可侵犯不可動搖的氣勢,讓人望而生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