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受贿、行贿案一审宣判

甘肃经济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 叶)4月29日,陇西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受贿、行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国民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没收财产20万元,对受贿所得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国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武威市城市建设规划局局长、武威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武威市委秘书长、武威市城乡融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武威职业学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920万元、黄金2.5kg(价值人民币99.67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019.67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张国民为谋取职务调整,先后多次给予他人人民币290万元、黄金2.5kg(价值人民币99.67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89.675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被告人张国民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当庭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缴退缴,对被告人张国民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张国民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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