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安徽蚌埠一原正县级干部当庭认罪

据人民日报数字安徽消息: 4月24日上午,来安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琦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汪全担任审判长,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全胜出庭支持公诉。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王琦在担任蚌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大洪山林场及周边地区非法开采经营活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合计238.8万元。在此期间,王琦明知刘氏兄弟在大洪山地区有组织地长期从事非法采矿犯罪活动,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刘氏兄弟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中,被告人王琦当庭认罪认罚,法庭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该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被告人亲属及蚌埠市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法庭将对被告人择期作出宣判。

王琦简历

王琦,男,1958年11月生,汉族,安徽蒙城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

1976年2月-1987年1月,部队服役;

1987年1月-1997年1月历任蚌埠市委政法委巡视员、调研科副科长、市委办正科级秘书、值班室主任、市计生委主任助理;

1997年1月-2004年5月任市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5月任市文明办主任;

2008年12月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9年7月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2013年1月任市政协常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2018年1月-2018年12月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2018年12月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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