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檔白酒變身“茅臺、五糧液”賣出194萬元終獲刑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4月22日訊(記者 李立紅) 今天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召開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情況發佈會,發佈檢察機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例。其中,在滕州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中,狄某、丁某二人用低檔白酒冒充茅臺、五糧液等名酒銷售,最終被判處刑罰。

2018年6月至11月,狄某為牟取暴利,僱傭丁某,租用滕州市某街道一處民房作為生產點、三處民房作為倉庫,從他人處購買假冒茅臺、五糧液、劍南春、國窖1573、水井坊、洋河天之藍的白酒包裝材料,用低檔白酒灌裝生產假冒上述白酒並對外銷售,非法經營數額高達194萬餘元。該案提起公訴後法院以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分別判處狄某、丁某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合計並處罰金105萬元。

本案涉及被侵害註冊商標數量多、涉及面廣、取證難度大,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優勢,積極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精準審查認定犯罪數額,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創新運用遠程視頻出庭,簡明高效、精準指控,確保依法從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同時,在辦案中敏銳發現社會治理問題,及時精準制發檢察建議,向食品安全領域延伸檢察職能,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積極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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