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视了道德,也别对法律偏见。相信法律也要相信道德。

别轻视了道德,也别对法律偏见。相信法律也要相信道德。

周某直播角度:商业来说确实是大赚钱的机会。很多人以为我们否定就是在商业方面。

我否定的是道德方面,如果他幕后能赚几千万没什么好否定的,但直播是公众形象啊。很多人觉得他说话有意思,但任何话都要建立在身份上。很多人不想打工,但不打工你去偷去抢吗,前段话不想打工引起广泛共鸣,但偷盗也是共鸣吗?

道德约束不等于道德绑架,(先有的道德约束才有的法律,而不是先出法律才出现道德)。人越多越难管理越难形成修改法律。直播本就不够完善(法律规则还没到位),就接纳刚出狱的罪犯。人们怎么保证周某偷盗的思想不会渗入网络,渗入家庭,难道不管道德非要犯大错才知道出台法律吗,这是本末倒置啊。

站在道德角度,周某可以直播,但绝对不能传播犯罪等不良影响,甚至要做出与犯罪之事断绝的事。不然有哪个人能保证他不会传播犯罪思想。直播受众面很广,一旦影响底层家破人亡甚至不在少数。谁愿意给周某作担保,谁愿意承担孩子大人三观不全被灌入犯罪思想的风险后果。

别说不喜欢别看这种事不关己的话,或许到时周某的犯罪思想就传播到你身边,你东西被偷了还在怨天尤人。

犯罪的人不是没出路,360行就非要选公众形象的路吗?我们给犯罪的人出路,但首先犯罪就是在给自己封路。比如不会网络的人让他做网络,大家难道说是我们把他路封了,这是他自己把路封了。

公众形象是表率作用,你愿意让社会充满这种被表率人物吗?(难道被偷还说句我乐意?)

我接受大家合理的意见建议,觉得有什么问题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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