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一小伙勇救坠河妇女受称赞,称是应该、必须、乐意做的

4月13日,洛南县委文明办给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区工委写了一份证明材料,证明本县人陈鹏仪在前不久勇救一坠河妇女的事迹,这件事在洛南县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点赞。

4月9日下午2时许,洛南县洛中天桥东侧一名妇女从桥上坠落到5米多几近干涸的河道里,因为河边防护栏遮挡,加上水草茂盛,谁也没有发现,直到陈鹏仪路过看见,他立即从旁边的栈道翻下河道,奔跑至妇女坠落处设法营救。

事后,陈鹏仪讲:“当时这名妇女已经昏迷,斜躺在河边的草丛里,一动也不动,我一个人也搬不动,就赶紧打了110报警。怕这名妇女出现意外,我就一直留在附近,后来警察来了,也没办法从河道救出她,就叫来了消防队和120急救车,七八名消防队员用专业设备把妇女抬出了河道,送上救护车。”

陈鹏仪是洛南县灵口镇人,长期在外务工,因为疫情影响没有复工,来县城办事,没想到竟然救了一名坠河妇女。

陈鹏仪说,邻里守望、热心互助本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遇到这样的事情,哪怕付出更大的牺牲,也是应该做的、必须做的、乐意做的!(读者 陈永强)

(LJ)

洛南一小伙勇救坠河妇女受称赞,称是应该、必须、乐意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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