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6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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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警部門組織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後果,減少交通事故死亡率,滁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隊決定在全市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行動目標

通過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進一步增強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使用安全帶的意識,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力爭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分別達到90%、70%以上,其中快遞外賣行業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達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分別達到70%、50%以上;汽車駕駛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90%以上,汽車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的車輛乘車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80%以上。涉及未正確繫帶“一盔一帶”的傷亡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組織領導

交巡警支隊成立“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領導小組,各縣(市)交警部門成立相應行動組織,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指導。

行動進度

5月31日以前,宣傳引導階段。集中開展主題宣傳,製作形式多樣的宣傳資料,充分發揮各媒體作用,網上網下協同聯動,廣泛傳播安全知識,大力宣傳“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積極倡導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推動形成社會共識,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6月1日至11月30日,勸導查糾階段。堅持勸導提示與執法查糾相結合,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督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規範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規範使用安全帶。

12月1日至12月31日,總結固化階段。全面總結“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實施情況,固化成功經驗做法,認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措施,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減,鞏固深化行動成果。

相關處罰

駕駛摩托車未按規定系戴安全頭盔的,處50元罰款,記2分,或警告;

乘車人乘坐二輪摩托車未按規定系戴頭盔的,處50元罰款,或警告;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100元罰款,記2分;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100元罰款,記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100元罰款,不記分;

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50元罰款,或警告。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2020年4月27日

來源: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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