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瞭解資產與負債嗎?

正確區分資產與負債,多買入“資源類資產”和“資源類負債”,才有可能獲取更多收益,實現財富增長。


我們日常所說的“資產”,是指我們的財產或財力,很多時候是指“淨資產”。而會計學中的“資產”,是指由所有者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會計學意義上的“資產”,不僅包括“淨資產”,還包括負債。

比如,我們貸款買了一輛普通汽車,這輛汽車就是我們擁有的資產,裡面包括了我們的自有資金,也包括借款。

但通常來說,自我們買入汽車之日起,其價值就不斷貶值,由於負債除了本金還有利息,因此,我們所擁有的“淨資產”就處於加速貶值的過程中。也就是說,自我們買入這項資產之後就不斷縮水。

從會計記賬的角度來看,我們買入的這輛汽車,依然是一項“資產”。但這項“資產”與會計學所定義的“資產”卻有著本質的區別。

會計學定義“資產”是由所有者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這輛汽車的確是由所有者擁有或控制的,但顯然,由於自買入之日起,這輛汽車就處於不斷貶值中,從現實價值來看,它並不能帶來經濟利益,只能帶來損失。

除非我們把這輛汽車作為一項“資源”,經由其所發揮的價值,而獲取除了賬面價值(顯然是虧損的)之外的其他利益,而且所獲得的其他利益必須超過賬面價值的縮水,也就是這輛汽車的現實價值加上其他利益兩者的總價值必須超過當初購買這輛汽車所付出的資金,以及這筆資金的持有成本,這輛汽車才算是一筆真正的“資產”。

或者簡單點說,從投資的意義上,我們可以把“資產”區分為“資源類資產”和“消費類資產”。

“資源類資產”是指能彌補支出,帶來剩餘經濟利益,能夠進行再投資從而不斷增值的資產;“消費類資產”是指主要用於滿足需求(包括精神需求,比如攀比、炫富),不能帶來剩餘經濟利益,可能不斷貶值的資產。

從這個意義上講,“負債”也可以區分為“資源類負債”和“消費類負債”。能夠“錢生錢”從而帶來更多剩餘經濟利益的“負債”就是“資源類負債”;而不能帶來剩餘經濟利益的“負債”就是消費類負債。

當然,在買入“資源類資產”或借入“資源類負債”之時,更多是一種預期性質的“主動投資”,最終的投資收益也許並不一定是正向收益;而“消費類資產”或“消費類負債”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會帶來正向收益,從而成為一種“被動投資”,也能夠獲得“被動收益”。

比如房產,大多數人是基於自住需求,傾盡幾代人的積蓄作為首付,外加自己一生的時間去還貸,獲得的也許只是一種“消費類資產”和“消費類負債”,辛辛苦苦一輩子,可能這項資產並不能保值增值。但如果有幸買在優質地段,則可能獲得意想不到的超額收益。

因此,如果我們致力於不斷提高自己的財富,在投資與加槓桿中,必須認清資產與負債的本質,儘量買入能帶來剩餘經濟利益的“資源類資產”,借入能帶來剩餘經濟利益的“資源類負債”;儘量降低“消費類資產”和“消費類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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