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文明乡风,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

培育文明乡风,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


培育文明乡风,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


培育文明乡风,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


自2020年2月1日《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安徽省天长市新街镇深入开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为加强《条例》内容学习,进一步提高我镇居民文明素养,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培育文明乡风,全面巩固提升全市文明创建成果,4月15日上午,天长市新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派出所、司法所、卫健办、团委等单位组成宣传队伍,深入开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新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印制了《滁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单页,设立宣传展台面对面向群众讲解具体内容和规定,同时走进街道店铺、小区进行宣传,力争将《条例》内容宣传到户、宣传到人,提高居民的认识,呼吁大家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巩固提升全市文明创建成果贡献力量。

下一步,新街镇将创新《条例》宣传形式,将内容细化,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群众对于《条例》内容的理解,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条例》各项规定,形成人人争当文明人,争做文明事的良好氛围。

图文: 马长青 薛永智

编辑: 陈金柱


分享到:


相關文章: